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普遍性降費,進一步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減負添力。李克強說,這一次的普遍性降費涉及領域寬、規模大,不僅有利于鼓勵創業、讓新登記市場主體成長起來,也意在遏制“亂收費”現象本身。 大力扶持小微企業,使其動力不竭;為創業者提供便利,使其后勁十足,是本屆政府履職以來的工作重點。如果說簡政放權、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讓小微企業 “生下來”,加大稅收、融資支持是讓其“活下去”,那么實施普遍性降費就是要讓其“活得更好”。小微企業的背后往往是大量創業創新者,前者“活好了”,后者就會“有奔頭”。 這個“負”具體指什么?指推高大眾創業成本的一些不必要的費用,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比如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費;包括公共服務性收費,比如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政府性基金,比如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等。 這個“負”該怎樣減?對企業來說,一方面要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取消或暫停征收依法合規設立、但屬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收費;另一方面要切實降低超出成本的收費。對個人來說,要免收管理、登記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為他們自主擇業創業創造有利條件。 要避免減“負”變為“負負得正”,就必須加強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亂收費”現象。首先通過制定收費標準、建立收費公開制度,使收費更加透明化,接受群眾監督;通過核查收費清單、制定相應的處罰機制,規范行政人員的行為。 本次常務會決定,減免涉及小微企業、養老、醫療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等的收費和基金,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暫停征收12項公共服務性收費、免征4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5項政府性基金。實施上述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400多億元。為創業創新者做如此大規模的減“負”,足以表明政府的決心。然而,減“負”并不代表“撒手不管”,相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職和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另外,中央財政要加強監督,確保各級財政經費到位,防止以經費不足為由再出現亂收費。 當前,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進入關鍵階段,我們需要小微企業帶來的活力,更需要創造創新所提供的強大動力。雖然為創業創新者減“負”后,很多政府部門要“割肉”,但從長遠利益看,這些舉措將會產生更多紅利,將更有效地惠民生、促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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