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10月14日晚間發布《關于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這一則通報來得有些突然。就在當天早些時候,學校相關負責人還表示調查仍在進行。為何宣布啟動調查之后的3個月內,學校沒有任何關于調查進展的消息,而在全國媒體再次聚焦這一事件時,學校卻來個180度的轉變,于夜間拋出處理結果?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么?學校這一調查處理是嚴肅認真的,還是只是應對公眾的質疑?廈門大學對“誘奸門”的處理,并不能以這則急就章的通報關上門,還有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 首先,廈門大學應該詳細向公眾交代調查的經過,而不能用“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概括整個事件。就如司法部門對案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呈現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聽取原告、被告的意見,而不能省去案件過程,就直接對當事人宣判一樣。學校不向公眾全面公開整個案件,這對當事人不負責,也對公眾不負責,有敷衍之嫌。 其實,在3個月的調查中,廈大就應該向公眾公開階段性的調查結果。對于一起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一所大學在3個月前發布聲明之后,就毫無聲音,而在媒體緊追不放之后,只發布概要性的通報,這很難讓人感受到,學校是認真負責處理這一事件的。退一步說,之前,學校可以以正在調查為由,不向公眾公布調查進展,可在公布處理意見時,應該公布案件的詳情。 其次,廈門大學對當事教師的處理,并不嚴肅。目前的處理結果,不但當事女生不滿意,就是公眾也頗為不滿,僅僅是開除黨籍和撤銷教師資格,這意味著當事教師還繼續保留公職,還能從事學術研究。毫無疑問,這是一個輕描淡寫的處理。不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嚴肅處理,而是縱容和保護。 出現這樣的處理結果,也是在意料之中的。對于這類事件的調查,本不應該就由學校進行,而應該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處理。學校有無違法犯罪問題調查的能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內部調查由于涉及諸多現實利益關系,很難保持獨立、公正。由學校對教師性侵、猥褻學生案件進行調查,最后被輕描淡寫、甚至不了了之的,并不在少數。這貌似重視師德,實則以師德之名,縱容了違法犯罪。 從當事女生公開的信息看,吳春明的行為,已經涉嫌脅迫強奸,而不只是“誘奸”,吳反復通過短信,對女生進行騷擾,有利用自己的職權威脅女生就范的嫌疑,對此,司法機關應該介入調查。據報道,當事女生認為廈大是其母校,作為學生還是很希望能在學校范疇解決事情,這很不應該。要切實維護自己的權利,嚴懲侵犯學生權利的老師,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而目前媒體的公開報道,已經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公開舉報,司法機關應該及時介入,而不能再由學校主導這起案件的調查。另外,除“誘奸”、性騷擾問題外,當事人還涉嫌侵吞國家課題經費問題,如果屬實,學校也應該依法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因此,對于這起“誘奸門”,輿論應進一步督促學校公開調查結果,而不是用現在的通報和處理結果,應付公眾,與此同時,要呼吁司法機關及時介入調查這一案件,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對于大學來說,有權調查、處理教育問題和學術問題,但卻無權處理司法問題,不能模糊教育、學術、司法的界限,混淆師德和法律問題。在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后,學校可根據司法調查結果,對教師進行進一步的行政處理。 熊丙奇(上海 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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