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教育部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今年10月底前,各高校包括招生、基建招投標、財產捐贈、校級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學術不端等50項信息須全部向社會公開。這50項信息將自主招生、學術不端、基建腐敗等容易滋生腐敗的內容幾乎全部囊括。教育部將啟用第三方評估機構監督高校公開信息。(7月30日《京華時報》) 大學素有“象牙塔”之譽,按理說,它不僅應成為一個社會思想的源泉,同時也該是行為上的榜樣。然而,不客氣地講,在信息透明公開這件事上,如今絕大多數高校做得還很不夠。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一些大學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的信息公開,甚至還不如一些地方政府,以至于“黑箱效應”分外凸顯。睽諸這些年發生在校園內的各種丑聞,無論是學術造假還是基建腐敗,無不與信息不透明所帶來的外部監督乏力有關。 以高校腐敗為例,隨著國家對于高等教育資金投入的不斷加大,以及大學招生數量的逐年上升,最近這十多年大學的腐敗問題愈演愈烈,不僅腐敗的范圍越來越廣,招生、基建招投標、財產捐贈……幾乎所有外人能想到的領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尋租問題;而且腐敗的金額也是越來越大。像前不久被逮捕的中國人民大學蔡榮生,區區一個招生就業處處長,受賄金額居然高達1000余萬元。即便與那些身居要害部門的大官比起來,也是不遑多讓。 所有這些,無不嚴重侵蝕中國高校的競爭力,影響其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動搖社會對大學的信心。試問:為什么屢屢被騙、屢屢聲明,卻依然有人相信大學存在“計劃外招生”?為什么越來越多的慈善家、企業家,寧肯將錢捐給國外大學也不愿投給中國高校?還不都是因為我們的大學行事不透明,大伙不放心嘛!長此以往,別說回答“錢學森之問”,大學能否守住老本都成問題。 十八大以來,高校改革被提上議事日程。如果說,“大學憲章”的制定是高校改革的“頂層設計”,那么信息公開無疑是其行動保障,就像我們在其他領域所看到的,只有讓陽光照進來,凈化“象牙塔”才會變成可能。值得一提的是,這份《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延續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從細處入手”的改革作風。相比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清單》的規定完全可以用細致入微、無所不包來形容。而這,無疑將大大提升《清單》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 當然,改革高校的各種沉疴痼疾絕非一日之功,也不是公開了之那么簡單。相反,公開所帶來的工作量上升,會否導致本已臃腫的行政人員數量進一步膨脹?如何實現結果公開與程序公開的相得益彰?這些“新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的實踐探索和制度規范。但有道是“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相比毫無作為,《清單》無疑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在這個意義上,我還是愿意給《清單》的公布點個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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