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專電“憑什么公務員購買高檔小區住房,價錢卻比經適房還低?”近日,河南濮陽有群眾反映,當地大力建設高檔“公務員小區”,而價格只有市場價的一半。“新華社發布”客戶端記者調查發現,涉事樓盤確為當地面向市直單位公務員定向開發的商品住房,而當地機關事務管理局則表示,小區建設屬商業行為,各種手續齊全,愿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7月29日,新華社) 房價是近年來大家一直熱議的話題,面對不斷攀升的房價、物價和人們生活成本的不斷提升所帶來的各種壓力,使得人們生活幸福指數逐年下降。面對高房價、高壓力、高節奏的生活,河南濮陽竟然出現高檔低價的“公務員小區”,價格竟然只有市場價的一半,明明高品質卻賣白菜價,明明是商品房,卻把老百姓拒之門外,只為公務員定向開發。以逐利為目的的開發商為何愿意“賠本賺吆喝”?濮陽公務員欣然接受,這其中,是“特權作祟”還是權力變相“變現”? 據了解,2009年綠城小區開工建設,占地面積近300畝。建設之初,這個小區就被冠上“公務員小區”的標簽——只面向市直機關出售,需要公務員才能購買。在大門口的規劃效果圖上記者看到,小區內設計有會所、幼兒園、餐廳等設施。其中,19、20號大戶型小高層被市民稱為“市長樓”“縣長樓”,“到了一定級別才能購買”。明明是商品房,為何卻要加上如此之多的限購“條件”? 說是從規劃到拿地、建設,都按照規程來辦,完全是市場化運作,政府沒有插手。但從長遠來看,“失之桑榆收之東隅”,開發商總會將手中的“權力期貨”變現,而到時“拿人手短”的政府部門怎會不開綠燈?房企在建設公務員小區的過程中“失去”的利益,會不會在其他建設項目中找補回來?如若果真如此,則公務員小區的“低價”,恰恰建立在整個城市房價不斷走高的基礎之上,此消彼長,損害的依然是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以及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 與所有社會群體一樣,公務員當然也需要安居,但如果這種安居建立在透支公共利益、濫用政府權力的前提之下,則無異于對民眾利益的掠奪。莫讓“公職特權”成為公務人員享受“特價優惠”的“籌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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