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廣德縣返鄉大學生李本超為救兩名落水兒童不幸犧牲,當地政府決定為其申報“安徽好人”榮譽稱號。與此同時,李本超不會游泳的事實也引發社會熱議。 當挺身而出的道德勇氣遭遇得失利弊的考量,應該如何取舍?當不顧生死的道德沖動面對量力而為的技術建議,應該怎樣權衡?我們為見義勇為點贊,但不意味著鼓勵無謂犧牲,更反對把“理性經濟人”應用于一切場合,進而熄滅了可貴的道德勇氣。 俠肝義膽不應被指責 不會游泳卻下水救人并非首例,其中不乏見義勇為者為此付出生命代價。知其不可而為之,這種俠肝義膽的精神讓人肅然起敬。不過,每每發生類似事件,也總有人站出來充當“事后諸葛亮”,指責救人者太過莽撞,不考慮是否具備相應的救助能力,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 與見義勇為犧牲者的“沖動”相比,這些旁觀者表現得足夠“理性”,但理性過了頭就是冷血。誠然,我們一直在呼吁“見義勇為更要見義智為”,不過,在危急關頭,救人心切的沖動往往會蓋過明哲保身的理性。前不久,陜西西安市民王紅軍不會游泳,卻跳進水庫勇救一名輕生男子。他在事后接受采訪時坦言,“一條生命在自己眼前即將消失,那種煎熬是每個有良知的人都無法承受的”。一席話道出了眾多見義勇為者的心聲。 見義勇為永遠與風險相伴。如果一定要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或許只有袖手旁觀,把落水者的命運交給上天。然而,人畢竟是有情感的動物,正是舍己救人的人間大愛,唱響了一曲曲見義勇為的贊歌,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無畏精神,成就了見義勇為者的崇高與偉大。 河南漯河 張楓逸 不可鼓勵盲目的“勇為” 就個案講,李本超的義舉讓人感動、欽佩,但不計后果的施救方式難以令人贊同。毫無疑問,見義勇為應當得到認可和肯定,但這并不妨礙我們倡導一種更理性、更人性的見義勇為觀。換句話說,見義勇為和珍惜生命本身并沒有內在沖突。 肯定其高尚精神,但不能回避其施救方式的盲目性;授予榮譽稱號,但不能片面地宣傳這種不計后果的施救方式。長期以來,在對見義勇為者的權益保護上,社會過多強調了“激勵”,而恰恰忽視了另一個最核心的內容——“保護”。不管冒多大風險、付出多大代價,只要是見義勇為,就理所當然地獲得鼓勵和榮譽,至于風險和代價都可以忽略不計。在這種傳統的見義勇為觀念下,救人者與被救者雙雙遇難的悲劇時有發生。 生命權大于一切,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選擇施救方式,應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且應通過媒體引導普及開來。社會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見義勇為,而不是盲目的、不顧條件的見義勇為。把見義勇為和珍惜生命當成非此即彼的“選擇題”,走不出這個怪圈,再激烈的爭議也只能遠離真理。 山東德州 陳廣江 要英雄,更要活的英雄 無論公眾如何爭議,有一點是不容置疑的,即舍身救人的李本超是值得敬佩的英雄。因此,相信每個人都會支持其當選“安徽好人”,這既能告慰英雄的在天之靈,也能弘揚社會正能量。然而,不少人肯定李本超的精神,卻并不贊成其貿然施救的做法。 這不表示這個時代不需要英雄,而是公眾不愿看到英雄犧牲,更希望英雄平安、健康。這種對見義勇為的態度變化,折射出社會理性價值的回歸與人本理念的提升。過去,我們常以道德問題取代技術問題,在對全體社會成員見義勇為的呼吁中忽視了個體救助能力的實際差異。因此,社會整體表現為對高風險見義勇為行為的過度推崇,及對理性救助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隨著時代發展,人們已經逐漸認識到,見義勇為不僅需要一腔熱血,更需要相應技能。我們不能盲目鼓勵人們去做能力范圍之外的事,更不應強人所難、求全責備;救人者首先要確保自己的安全,這應是見義勇為的基本常識與價值底線。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既然見義勇為的初衷是出于對生命的敬畏,那么每一個救人者沒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湖北武漢 段思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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