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口3年前投2.7億元建成的文化長廊近日花3億多拆除一事引起高度關注,輿論質疑這一建一拆之間納稅人近6個億就打了水漂。21日,河口縣人民政府發言人、河口縣住建局副局長劉建雄就此事回應稱,這種說法是誤會,財政資金并未被浪費。(6月22日《中國新聞網》) 根據當地官員回應,因為當初建的2.7億元是招商引資,并沒有動用財政資金,而將要花的3億元是贖買,是依法辦事,是政府給予開發商相應的賠償。在此種邏輯的推理下,似乎真的沒有造成浪費,但誰都知道,這經不起推敲,其目的也只有一個,即掩蓋當初的決策錯誤,如果“財政資金并未被浪費”一說被認同,就意味著當初作出錯誤決策的官員不用擔責了。可如果這樣的邏輯能夠成立,豈非開了一個壞的先例?是否以后官員決策可以不用承擔責任了?那納稅人的錢豈非時時面臨著打水漂的危險? 當地官員強調,一建一拆并未浪費近6個億,反過來開發商是為河口人民做出了“貢獻”。但在商言商,開發商不會白做好事。耗費巨資的文化長廊在短短時間內被拆掉,如果生意特好,開發商會同意嗎?恐怕是生意做不下去了,將包袱丟給當地政府,而當地政府出于某種利益關系而接下了。我們看到的是,開發商毫發未損,而當地政府官員更是未受到多少影響,只要“財政資金并未被浪費”的言論被上級認同,那么接下來就平安無事了,只是苦的是當地老百姓。 更為荒唐的是,當地官員竟然說,“全國各地多少工廠被關閉、高爐被炸掉,你說這是‘浪費’嗎?這是優化產業結構、經濟轉型所必須的。”其實,高爐被炸掉,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浪費,這同樣是決策錯誤造成的。經濟的發展不是靠沒有規律的一建一拆,浪費型的一建一拆就是折騰,就是敗家子行為。說到底,當地官員只不過是混淆視聽、轉移視線罷了。 是否存在浪費財政資金,當地官員說了不算。更不能借此推卸自身的責任。不過,現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公眾質疑聲很大,另一方面是上級部門卻似乎沒有介入調查,更沒有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如此,也難怪當地官員要進行“狡辯”,玩文字游戲。如此小伎倆真能得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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