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正計劃上報《不動產登記條例》。據悉,不動產信息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與官員財產申報信息系統、婚姻登記信息系統等并軌,全國實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互通互享,且“依法以人查房”被寫進《條例》,官員瞞報登記資產信息將被“剎車”。預計《條例》今年年底將出臺。(6月2日《新快報》) 如果媒體報道屬實,正計劃上報的不動產登記條例中,可謂亮點不少。其中不僅有“依法以人查房”,還有確定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互通互享等等。尤記今年兩會期間,國土部副部長徐德明在接受專訪時表示,對于不動產登記,國土部已在進行系列的準備工作,即將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等。對于登記信息是否要會向社會公開的問題,將“尊重公眾的意愿,不愿意公開就不公開”。從“尊重公眾意見公開”到支持“依法以人查房”,這無疑透露出意味深長的信息。 不動產登記制度能夠承擔多少反腐功能?有恒產者有恒心,不動產登記制度對于現代社會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但具體到多數公眾對其的關注上,則是因為他們對條例承載了熱烈的反腐訴求。不少公眾期待它能夠讓擁有不正常房產數量的官員現形,更期待它形成由房產打擊貪污的治理邏輯。然而類似訴求難免流于高蹈,單一的不動產登記條例,本質上并無法獨立對抗復雜的社會腐敗現象。關乎此,專家們事實上也早有論定,不動產登記固然具有多重功能,但其首先在保護私人物權與為征收房產稅做準備,反腐功能尚在其次。 去除對于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高蹈期待,支持“以人查房”規定的現實價值才能看得更真切。去年以來,一些地方在紛紛出臺嚴禁“以人查房”的要求,甚至稱其為個人信息的不正常流出,頂層設計上的“以人查房”規定,顯然為監督官員財產、處理物權公開和保護隱私三者的平衡,提供了一個支點,為如何來政策性監督官員房產打開了一道缺口。與此同時,房產專業人士還以為,不動產登記條例中的支持“以人查房”系列規定,將促使部分官員進行恐慌性拋售,從而促進未來房地產市場新房、二手房、租賃市場的有效供應量,這對于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回歸同樣不無裨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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