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寧河造甲城村在自然保護區七里海擁有1萬多畝葦田。今年1月1日,葦田結束長達5年的對外承包后,村民們發現,昔日一馬平川的葦田如今溝壑縱橫,大面積遭挖土破壞。為防止再次外租,部分村民要求當地政府查處責任人,并推倒了新栽樹苗。4月16日,18位村民應官方之約去七里海見證勘測破壞面積時,被警方抓捕。(5月25日《京華時報》) 讀完這則關于天津寧河造甲城村土地事件的新聞報道,相信許多人與我一樣,第一反應就是,這片“京津肺葉”葦田里的水好深啊! 之所以有此感觸,實在是因為整起事件中不合程序、吊詭叵測的細節太多。比如,如此大面積的葦田外包,何以能夠在“很多人都不知曉”的情況下秘密進行?因為眾所周知,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方案”的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并得到過半數贊同方可通過辦理。而造甲城村萬畝葦田的外包合同,不僅沒征得村民代表的同意,而且是在村委會換屆的人事“真空期”, 由幾個村支委成員以及協勤簽署的,這明顯有悖程序正義。 又比如,既然合同里明確約定:“在承包期內,乙方(開發公司)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嚴禁賣土和往外運土”,那么為何還會發生大規模挖土這樣違背七里海濕地“不動一锨土”精神的情況,甚至在村民“舉報之后,政府部門均有批文下發,責成寧河縣政府督辦,但之后便無下文”? 當然,最不可思議之處還在于,既然寧河縣官方都已經答應了村民代表關于“追究挖土責任人,濕地歸還村民,不追究老百姓責任”的要求,村民們也撤掉帳篷回了家,又何必節外生枝,再以“見證實地勘測”的名義把村民們騙來,搞突然襲擊、一網打盡呢?要知道,這種做法只會令人想起“鴻門宴”的掌故。是什么“逼”政府耍出如此骯臟、卑劣的伎倆來對付善良的群眾,而不是按照張金明副縣長之前的承諾來做,那樣的話,原本可使事情朝著緩和甚至有望解決的方向良性發展。 像現在這樣,不僅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勢必激化官民間的矛盾與沖突,從而給未來妥善解決問題徒增難度。同時,“鴻門宴”這種見不得光的做法,特別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這個“口袋罪”的濫用,也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懷疑:此事背后是否存在一系列的官商勾結與腐敗貓膩,難道真的如村民所說,“挖土的都有門路”,“與村、鎮、縣干部的包庇有關”?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水深王八多”。天津寧河的“葦田事件”的水到底有多深,其中隱藏著多少王八,民眾尚不得而知。不過,鑒于目前的事態,要想弄清楚這些,就必須邀請上一級部門的介入。畢竟,作為“全中國獨一份”的古海岸濕地,七里海葦田存在的價值不僅局限于寧河縣,更不是簡單的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任由“土鱉”官商勾結、挖泥謀財,其后果說不定要由整個京津地區的人們和壞境來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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