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9日發布通告,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和購買網絡上銷售的“后悔藥”“忘情水”“絕情丹”等產品。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示,此類產品標簽上標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內容,雖標示為“藥”,但實際為糖果,且大多未標示生產廠家等相關信息。(5月20日《人民日報》) 又是“后悔藥”又是“忘情水”、“絕情丹”,咋看上去,好像是電影或武俠小說里的“尤物”驚現人間,原來卻是一些不法商家銷售的虛假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告,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在網購日趨火爆的當前,應該說很及時也很有必要,一定程度上可以讓不少消費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從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通告來看,標榜“后悔藥”等產品未經任何部門批準生產,大多標簽標識不規范,有些甚至為“三無”產品,有些宣稱疾病治療功能,涉嫌非藥品冒充藥品,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可見“后悔藥”不僅不是藥,還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對于這樣的產品,理應嚴厲追究相關網店經營者責任,并按圖索驥,對生產廠家、推廣銷售等環節“一鍋端”,然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僅僅責令相關網絡交易平臺關閉所有銷售此類產品的網店。對于不法商家來說,這一處理方式無異于“放一馬”,違法成本的低下,如同讓不法商家吃虛假“后悔藥”,表面上虛假產品似乎消失了,暗地里卻繼續橫行,最終受損的是民眾利益。 事實上,網絡交易“后悔藥”并不是今天才出現,早在2011年,淘寶網等網絡平臺上就興起了一股叫賣“后悔藥”的風潮,據記者調查發現,“后悔藥”的價錢從0.5元到300元不等,但有店家將價格定得非常高,開價甚至高至10——100萬元,一些商家還打出“專柜正品后悔藥、忘情水“等廣告。如果說當初的“后悔藥”等產品沒有引起監管部門足夠的重視,現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通告的效果又如何呢?據媒體調查,雖然通告禁止銷售此類產品,但網絡仍繼續銷售,原來是網店經營者將“后悔藥”改成了“后悔糖果”,不過是換了個名字,與監管部門玩起了“躲貓貓”的游戲。 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定型包裝食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明廠名、廠址和生產日期等標志,還必須有食品許可證號,網絡上銷售的沒有相關生產信息的產品顯然是違法行為。對于這樣的行為,提醒消費者和責令停止銷售顯然還遠遠不夠,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頻發的當前,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要有吃下“絕情丹”的決心和勇氣,嚴格執法不徇私情,重拳整治各類違法行為,如此才能讓類似“后悔藥”等產品銷聲匿跡。“后悔藥”事件看起來雖小,卻是食品藥品亂象的一面鏡子,惟有讓不法商家無“后悔藥”可吃,監管才能更好為民眾的生命健康“護航”。 |
相關閱讀:
- [ 04-29]網購“刷單”騙客需要監管“刷屏”
- [ 03-18]如何看待網購后悔權?
- [ 03-14]網購“后悔權”入“法”不如入“規”
- [ 02-24]網購火車票核驗身份信息背后的安全思考
- [ 02-17]網購有了護身符,我們做好準備了嗎?
- [ 01-17]學生網購需“禁”更要“引”
- [ 01-15]網購車票換號碼:定叫黃牛黨“黔驢技窮”
- [ 11-14]上班不網購獎勵1111元,很“1”還是很“2”?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