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鎮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3月17日《新京報》) 全國住房信息聯網,能夠幫助住建部門掌握房地產投資的資金流向和樓市銷售情況,為加強樓市宏觀調控,制定房產稅、空置稅及限購等相關政策提供重要決策參考。同時,實現信息共享后,更有望在相關部門審核低保資格、控制犯罪嫌疑人資產、制定城市規劃、開展統計調研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盡管意義不容小覷,但住房信息聯網政策卻是知易行難,舉步維艱。早在2010年下半年,住建部就提出要對40個重點城市的房地產交易、個人住房產權信息變更等進行實時監控。隨后由于進展緩慢,住建部不得不將時間延至2012年6月底。但直到2013年2月,4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才最終完成,逾期8個月。而原定去年6月底住房信息聯網工程將擴展到500個城市的目標,也同樣“難產”,至今聯網城市只有60多個。如果照此速度下去,6年內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住房信息聯網遲遲難產,計劃時間節點一再落空,不僅導致這一制度難以早日發揮作用,也嚴重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形象。業內人士指出,住房信息聯網在技術上沒有問題,目前我國二級重點城市已全部實現與住建部技術性聯網。只是各地數據仍處于“聯而不通”的狀態,只能查詢本地信息,沒有做到全國互通。究其原因,各方利益的激烈博弈,才是卡住住房信息聯網的癥結所在。 對于地方政府和官員來說,住房信息聯網觸動了敏感的既得利益。一方面,政府擔心,聯網后有房一族無法在別的城市享受首套房優惠貸款及稅收政策,異地炒房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從而影響到賴以生存的“土地財政”。同時,住房信息聯網,無異于變相的官員財產申報,一些官員害怕,自己名下大量來源不明的房產因此曝光,成為一封自我舉報信。出于維護既得利益的需要,一些部門和地方有意控制和拖延,或是在上報信息時故意漏報瞞報,比如只統計主城區、漏掉新城區,只錄入商品房,撇開自建房、保障房等,從而增加信息共享的難度。 對于廣大公眾來說,則擔心住房信息聯網是否會泄露隱私。畢竟,住房往往是一個家庭最主要的財產,也是個人隱私最重要的部分,一旦信息泄露,流入別有用心者手中,后果不堪設想。去年,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廣州“房嬸”坐擁24套房產,就是當地房管系統工作人員違規查詢并泄露了當事人的房產信息,導致其合法購房也被躺槍質疑。 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不能只有時間表,更需要有路線圖,給出清晰的實施路徑。正如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鳳瑞所言,必須解決好四個問題,“一是專業化隊伍建設及相應基礎設備聯網問題;二是各個城市間信息標準的統一和采集問題;三是信息提供者的配合問題;四是信息搜集后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問題。”只有引入問責,厘清地方部門責任,完善制度,打消公眾的焦慮,才能沖破重重利益羈絆,確保住房信息聯網如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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