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一名患兒的父親因不滿意“不建議輸液治療”的診治意見,數次掌摑該市兒童醫院的值班醫生。當事醫生的嘴唇和牙齦破裂,被鑒定為輕微傷。當地公安部門回應稱,因為故意傷醫,這名患兒的家屬將接受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患者家屬因不滿意診治意見而毆打醫生的事件,這不是第一起。不久前,佛山市一名小女孩患呼吸道感染,家長在要求使用抗生素遭拒后,砸傷了當事醫生的頭部。從輿論反應看,當初佛山故意傷醫一事發生后引起爭論,不少人認為醫患之間信任缺失是根本原因,將其視為醫患關系緊張的一個縮影。而此次事件中,公眾則一邊倒地支持被毆打的醫生,紛紛譴責這名患兒家長的無知與蠻橫。 公眾態度的轉化,緣于此次報道“有圖有真相”的客觀呈現——醫院急診室攝像頭的錄像顯示,患兒家屬數次掌摑醫生,事態在數名保安和護士的勸阻下才未進一步惡化。而整個過程中,當事醫生保持了克制。 更重要的是,報道引述了專業人士的說法,普及了相關的醫療知識。實際上,這起事件中患兒所患的病毒性感冒屬于自愈性疾病,其感染周期在一周左右。在此期間,孩子持續3天左右的發熱,屬于正常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合理使用口服藥物即可控制病情,而輸液倒有可能帶來其他風險。因而,當事醫生拒絕輸液本是為患兒負責,并無不妥。公眾具備了基本的醫療素養,自然也會認同這樣的治療方案。 這起事件,暴露了一些患者及家屬醫療常識不足的問題。如果這種狀況不能得到及時的糾正與改善,就有可能出現這樣的現象:一些立場不夠堅定的醫生,為了規避諸如掌摑的“風險”,而在診治過程中迎合病人或其家屬的意見。這不僅有礙于患者的康復,還埋下了醫療事故的隱患。我們知道,醫療領域專業性強、風險高,因而,治療疾病的過程,患者只能是客體,醫生必須掌握決定權。并且,任何診治,都不能以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替代醫學判斷。否則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現無法彌補的后果。 避免掌摑事件重演,尤其是防止醫生將治病主導權讓渡給患者,除了依法對毆打醫生的當事人進行拘留處理外,當務之急,更在于提高公眾的基本醫療素養。去年年底,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普及藥物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等常識。我們期待,在相關部門、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宣傳下,公眾的基本醫療素養能夠盡快得到進一步提升。(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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