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遼寧省環(huán)保廳獲悉,《遼寧省環(huán)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公布以來,遼寧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12月10日,網易新聞) 據了解,其中作為重工業(yè)基地的沈陽,繳納罰款計3460萬元,占總罰款額的68.4%。其中,鞍山和遼陽分別以780萬元和500萬元緊隨其后。可見,罰款額與工業(yè)的發(fā)達程度成正比。據介紹,罰繳的資金將全部用于“藍天工程”,用于改善空氣質量。 連日來的霧霾天氣牽動著每個國人的心。這場伴隨著12月來臨而出現的霧霾,已經波及25個省份,100多個大中型城市。至12月9日止,全國平均霧霾天數創(chuàng)下52年之最,雙預警連發(fā)7天,連以碧海藍天吸引游客的三亞都出現了罕見的霧霾天。霧霾天氣嚴重影響了中國人的工作和生活,大街上處處可見帶著口罩出行的市民,每天也都會出現因霧霾而取消航班、封閉高速公路的新聞。毫無疑問,這是大自然在用它獨有的方式向人類表示抗議,為我們敲響警鐘。 誠然,霧霾天氣的形成有氣象方面的原因,但近年來霧霾天氣的頻頻出現,更大程度上,應歸功于空氣質量的惡化。源源不斷地被排放到大氣中的大量污染物,成了制造霧霾的罪魁禍首。為此,有關部門不得不根據空氣質量的好壞,對各相關單位進行罰款。 表面上看,開具霧霾罰單是對空氣污染的一種懲罰,也是為治理空氣污染籌集資金的一種手段。但是,罰款之后呢?是不是會仍不見后續(xù)有強有力的治理污染的辦法出臺?是不是還要走照舊污染,而后罰款的老路呢?恐怕某些企業(yè)會認為,“罰款也罰了,參與治污就算了吧。”甚至,有些污染制造者會為了賺回罰款,或者追求更為高額的利潤,而變本加厲地制造更嚴重的污染,甚至認為自己繳納了罰金,這是理所應當的。 污染的日積月累,只會使得霧霾的治理陷入惡性循環(huán)! 為此,筆者認為,霧霾罰單并不是治理霧霾的根本手段,在某種程度上,還可能留給污染制造者們逃避責任的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減少污染源,削減大氣污染物是解決霧霾的根本之道,但預防的前提才是王道。等到污染之后才來治理,霧霾早已影響了各個年齡段人群的健康。為了重現曾經的碧空如洗,為了挽回曾經清新無塵的空氣,我們必須在開罰單之外,更有所作為。我們要想辦法從源頭上解決霧霾問題,而不是僅以罰單來搪塞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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