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不靠譜,“以房助老”就靠譜嗎
www.fjnet.cn?2013-09-18 17:49? 江德斌?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 很多人說“以房養老”不靠譜,因為其涉及面太窄,又要有房子產權,又不需留給后代,所以不是大眾化養老模式。那么,在北京市出臺的養老意見中,被稱為適用面更廣泛的“以房助老”模式就靠譜嗎? ??? “以房助老”無需抵押房屋產權,而是置換居住權,從而獲得更多的養老資源。從表面上看,這種模式與房屋產權脫鉤,可以確保在老人過世后,房子不會被金融機構拿去,擺脫了財產繼承權的后顧之憂,降低由此引發的糾紛概率,容易被市民所接受。但是,“以房助老”依然是跟住房掛鉤,仍要牽扯到房子的居住屬性,則就無法徹底擺脫房子帶來的各種問題。 ??? 相比“以房養老”模式的簡單易懂,“以房助老”的概念有些含糊不清。從北京市民政局的描述來看,“以房助老”是拿居住權置換養老資源,而居住權跟房屋產權是皮毛關系,產權不明的情況下,居住權就更難扯清楚了。房屋產權歸屬老人的話,當然就容易操作。而理論上講老人即便沒有房屋產權,也可以置換居住權,但在此等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需要得到房屋產權者的同意,否則就無法實施。 而且,拿居住權置換養老資源也存在疑問,老人一方容易理解,所謂養老資源就是養老金或入住養老院等,但對方拿到房屋居住權之后,又該如何處理呢?顯然只有兩條路,要么出租給他人,要么空置,而這兩種操作方法,無論是誰都可以辦到,老人又何必非得置換給其它機構?為何不自己出租收錢,豈不是更方便。再者,對于房屋產權不屬于老人所有,而是子女或親屬的住房,那么居住權的置換就需征求產權所有者的同意,如此就將牽涉到第三方,關系更加復雜,操作變動概率太大,很難順利實現。而產權人亦要顧忌到居住權置換后的麻煩,能否同意也未可知。 ??? 綜述可見,“以房助老”跟“以房養老”雖然有區別,但在操作方式上太過復雜,即便適用范圍擴大了,卻也不是一種好的選擇。對于符合條件的老人而言,無論是選擇“以房養老”,還是“以房助老”,都只是一種養老補充性質,就如同人穿鞋子,合適與否只有自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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