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少地方沒有兒童福利院
www.fjnet.cn?2013-01-11 21:59? 陳小二?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河南省蘭考縣“1·4”火災導致7名年幼的孩子葬身火海,令公眾扼腕痛惜。人們發現,當地居然沒有一所公辦的兒童福利院;與此同時,蘭考縣財政局自籌2000萬元,建設了縣財稅服務中心。 民政部1999年出臺的《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已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不能按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優先辦兒童福利院,卻能“自籌”2000萬元蓋辦公大樓,這樣的反差令人不解。好在1月9日,蘭考縣民政局表示,已規劃建設占地15畝的孤兒院,今年8月可投入使用。 26年來,僅袁厲害一個人就收養了100多名棄嬰;并且,由于她個人收入不高,條件有限,其收養的棄嬰,夭折率達30%。這說明,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蘭考縣辦公立兒童福利院很有必要。據了解,不僅是蘭考這樣的貧困縣缺少兒童福利院,就是東部沿海一些發達地區的縣級市,也缺少公立的兒童福利院。 應當承認,建設兒童福利院,錢是一個問題,但是,絕不是最主要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當地政府有沒有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沒有決心省下不必要的行政開支,用于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我們可以看到,在一些國家級貧困縣,鄉鎮主要領導照樣一人配一輛公車,照樣有錢公款旅游。 《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披露,我國每年大約有10萬名兒童被遺棄,多數為殘疾兒童或女童。但是,公立兒童福利院偏少,服務于這些兒童的專業人員更少。據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部分大城市的兒童福利事業也一樣面臨“三缺”現象:缺立法、缺資金、缺執行。而僅在美國紐約,服務于兒童福利機構的人員就達1萬人,相當于我國從事兒童福利事業工作人員的總和。 蘭考縣這把大火,不僅燒出了當地社會福利事業存在的問題,也暴露了全國公立兒童福利設施和服務人員十分短缺的現實。對蘭考縣來說,除了應嚴肅追究失職官員的責任外,當務之急,就是盡快多方籌措資金,建設好兒童福利院。從國家層面上講,也應吸取這次悲劇的教訓,加緊出臺相關法律,將民間收養行為統一納入社會救助的范疇,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以遏制近年來各地頻發的孤殘、流浪兒童受傷害事故。 (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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