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辦公司,不該發生的故事
www.shockplant.com?2012-11-28 16:50? 侯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1月26日,針對日前媒體報道的有關“綏寧縣城管局經營出租車公司”一事,邵陽市紀檢監察部門、市政府客運管理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已趕赴綏寧縣展開全面調查,將盡快根據調查情況作出妥善處理。(11月27日新華網)政府部門辦公司,是中央早已明令禁止的,顯然是“不該發生的故事”。 早在1984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下發了《關于嚴禁黨政機關、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以后又多次重申這一政策。而綏寧縣政府暨領導卻責成財政出資一百萬元,讓縣城管局預定61臺小車并成立汽車出租車公司,城管局書記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此,湖南省紀委官員迅速而又明確地表態:這種做法目前政策不允許。連起碼的政策水平都不具備,不知該縣的決策者是怎么當領導的。 城管局經營出租車公司,不僅違反政策規定,而且會產生諸多弊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只能對市場和社會經濟活動依法進行監管,而不能參與。如果一個縣城完全由城管局一家經營出租車公司,實則是與民爭利,也等于在這個行業取消了競爭,這無疑是一種反市場行為。政府機關經營出租車公司,還違反了分權理論,即切蛋糕的不能參與分蛋糕,分蛋糕的不能參與切蛋糕。換一種說法就是,政府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否則,就屬于公權力的濫用,導致不公平競爭,給權力尋租提供可乘之機,培育滋生腐敗的土壤。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必須要以轉變職能為核心,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不管邵陽市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果如何,綏寧城管局經營的出租車公司必須予以取締。其他地方,則須從這件事上汲取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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