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城市記憶 誰的責任?
www.fjnet.cn?2012-08-01 11:09? 張魁興?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有這么一群人,他們致力于保護古建筑,搶救城市記憶:他們是福建那群80后,在網上呼吁拯救龍巖上杭老城;他們是天津文保志愿者團體,堅持留住城市的文化記憶,形成天津文保樣本……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民間文保志愿者。(詳見7月31日《人民日報》) 幾年來國內涌現了許許多多的民間文保志愿者、許許多多的民間文保志愿者團體,這說明國人的文保意識在增強。這是好事,要保護古建筑,要留住城市的文化記憶,就需要千千萬萬的國人行動起來,共同搶救城市記憶,共同努力延長古建筑的生命。 然而,民間文保志愿者的眾多,更說明留住城市記憶工作的任重道遠。福建上杭的網友曾充滿感傷地回憶著 “斑駁的磚墻、蔥郁的古榕、嶺南的建筑、向南的江水”,在城市發展的進程中,這些記憶的抹去給我們帶來的憂傷和失落,到底造成多少損失,有沒有人用經濟價值來加以換算過?眾多家鄉記憶找不到承載的物質,和現代人的浮躁短視,到底有沒有內在的聯系? 在這一切得到充分評估之前,記憶被抹去的速度卻是驚人的,天津市建筑遺產保護志愿者團隊召集人穆森說:“近30年來全國消失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就是4萬多個城市文化記憶。要保護城市文化記憶,就需要打好一場全方位的立體的文保戰爭,既要電臺有聲、報紙有文、網絡互動,又要有人行動起來去保護文物。原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在參加志愿者活動時,將天津文保實踐經驗總結為“政府主導、專家咨詢、公眾參與”的天津文保模式,向全國推廣。是的,大家都應行動起來保護已經非常脆弱的城市文化記憶。 然而,國人要行動起來,政府更要行動起來。天津志愿者團隊顧問、著名歷史學家、南開大學教授來新夏認為,文物保護不能只靠民間力量,更需要國家的文物保護法律和政策落實、需要政府加強對文物的保護。確實,如果地方領導對主政地區的人文地理沒有充分的感情和責任感,如果不能真正加強對所轄地區文物的保護,甚至在開發商的驅使下成為城市記憶的終結者,那志愿者再多的奔走與呼吁,也只能付之一嘆。 至于福建的那群80后,更在呼吁拯救上杭老城中,質疑當地政府在拆遷過程中存在不當程序,甚至依法申請這座老城的城市規劃與文物保護規劃。 所以,來新夏教授的擔憂不無道理,眾所周知,文物的消失,有時間的“功勞”,更有政府和開發商的“功勞”。如果沒有政府的保護,再多的城市古建筑也得在政府和開發商的鐵鏟下消失,全國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很大部分與政府和開發商有關吧。因此說,要留住城市記憶須政府積極有為。一是組建專業團隊,調查不可移動文物的現狀,拍攝記錄下不可移動文物,畢竟時間會逐漸“消滅”不可移動文物,適當時機應成立城市文物回憶館。二是政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文保法律和制度,并且要將文保法律和制度貫徹落實下去,對舊城改造更慎重一些,城市記憶的保護,不能像一些地方只是紙上談兵。 對一些地方來說,可以說解鈴還需系鈴人。政府積極有為,城市古建筑才能得到有效保護,而民間文保力量只能起輔助作用。(海峽導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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