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萬輛違規公車將駛向何處?
www.fjnet.cn?2012-06-15 16:47? 徐云鵬?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一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實有序推進公務用車登記自查、審查核實、糾正處理、建章立制等各個步驟和環節的工作,專項治理工作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國共清理出違規公務用車19.96萬輛,給予170人黨紀政紀處分,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一般公務用車壓減達35%。(據2012年6月15日《新京報》) 可以這么說,全國黨政機關清理出違規公車近20萬輛,這標志著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值得欣喜。但與查出的違規公車數量相比,人們真正關注的,恐怕還是這些車輛到底將如何處理,還有沒有下文? 就向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一樣,公安機關擒獲了犯罪嫌疑人不是最終結果,還需要協同檢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其做出相應的刑罰,預防犯罪才是最終目的。清理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亦是如此,遏制住超編、超標準配車泛濫問題,關鍵是要管住兩頭:一是要將已查實的超編、超標車徹底與黨政機關管理的賬戶上剝離出去,并公開透明,對外公布數據,接受社會監督,使之再用不能。二是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嚴控新購新配公務用車,嚴肅處理違規者,使之不敢再用。這才是確保實現“總量減少、費用下降、管理規范”的專項治理工作目標的關鍵所在。 而現實的問題是,清查和認定違規公車并不難,最難的是對違規公車的真實處理。這也黨政機關違規用車問題久治不絕、強勁反彈的癥結所在。這是因為,諳熟變通之術的一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也是很善于同監管部門玩“兵法”,結果導致違規公車處理起來上嚴下寬,前緊后松,大頭小尾,收效甚微。而一些黨政機關擁權自重,頤指氣使,或者以權力相威脅,結果造成監管的“空白地”;或者以經費緊張無法購置替代車為由,實現繼續使用的目的;或者就地封存,待風聲一過就立即啟用;或者假裝退還借用單位,暫時躲避一下檢查而已;或者以收繳之名,流向其他部門繼續行駛;或者借機出售,抓得不緊時再購置新的,等等,變通之術用得維妙維肖,滴水不漏,致使清理活動像割韭菜一樣,越割越壯,治理不斷,問題不變,成為頑癥。 可見,眼下紀檢監察部門最重要的工作,還在于切實盯住19.96萬輛違規公車的具體處理,跟蹤督促用車單位對已經認定的違規車輛,逐車拿出處理意見,該退還的退還,該收繳的收繳,該拍賣的拍賣,確保處理到位,決不通融,不留死角。而對于個別黨政機關違規配置的進口小轎車和進口越野車,應依據有關規定一律認定為超標車,并按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解決屁股問題,還要狠狠地打在臉上。 其實,中國的許多事情不是沒法規約束,而是每當出現違法違紀事實之后,人們總是千方百計地尋求逃避法紀的處罰,去企求能夠通融,去謀求從輕處罰,去追求講究人情味。比如今年高考時,上海一考生遲到兩分鐘被拒入考場,媽媽三跪求情也不通融。就此事,許多人紛紛予以聲援,并譴責工作人員“太不講人情了”。然而,這些人卻似乎忘記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紀守法從我做起”的道理。考場規則就是法規,與同情不同情沒有關系,如果考場工作人員對該考生遷就,讓他進入考場考試,則是對其他遵紀守法考生的不公平,就是對高考嚴肅性的褻瀆。處理違規公車同樣不能“靈活”,不守規矩就應付出相應的代價,這樣才能使規矩硬起來,成為人見人怕的“高壓線”。 于是,我便這樣想:對全國黨政機關近20萬輛違規公車的具體處理情況,相關部門應給公眾一個明確說法。更何況,我也是一名普通納稅人,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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