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要跳出簡單裁員的思維模式
www.fjnet.cn?2012-04-18 14:39?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向社會公布,這意味我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式開閘。意見明確5年內事業單位將剝離行政和生產經營職能,而其公益服務職能將進一步加強。(4月17日《京華時報》)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現有126萬個事業單位,約3000萬正式職工,是公務員數量的5倍。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早在1995年就開始起動,期間經過6次較大規模的改革。可這么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與行政機關改革一樣,始終難以走出“精減—膨脹—再精減—再膨脹”的怪圈,廣為社會詬病。如今這份事業單位改革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兼具的指導意見問世,被輿論視為對事業單位改革的實質破冰,公眾對其實施寄予厚望。 長期以來,公眾把事業單位改革難以實質破冰,可謂智者見智、仁者見仁。但筆者認為,從根本上講,我國事業單位改革艱難與其設置的先天缺陷有著直接的關系,這也是造成行政機關“不想改”和事業單位“不愿改”的重要原因。就現狀而言,我國許多事業單位的設立本身是行政化的,而不是由專業推斷后設置的。按照行政標準設置事業單位,不同的事業單位往往被設置成不同的行政級別,缺乏專家、專業精神,運作過程自然留有很強的行政化痕跡。換言之,事業單位真正的弊端就是行政化現象嚴重,受行政牽制太多。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管理往往用行政標準來替代專業標準,重視數量控制、過程控制而忽視結果。這樣就極易使事業單位職能泛化,本應提供普遍性社會公共服務,卻代行部分政府職能,造成職能范圍混亂。因此,不少事業單位業內人士戲稱自己是“事業單位沒‘事業’”,而公眾則直指不少事業單位是行政機關的“二衙門”。 正是參照行政機關改革的思維模式和習慣做法,長期以來,我們總是把壓縮掉了多少單位,裁減了多少人員作為事業單位改革成效的評判標準,而很少考量事業單位設置本身對其改革的實質影響。這種舍本逐末、重表輕里的改革,不但不能觸及改革實質,也容易造成半途而廢甚至變味反彈,15年來事業單位屢次改革都強差人意正印證了這一點。所以,筆者認為,事業單位改革的頂層設計不應簡單地把關注點放在裁減數量上,而要著眼發揮事業單位的特點和優勢,做好“加減法”:一方面撤掉那些沒有“事業”的事業單位,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具有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力量。而最為基礎的則是應當重振專業精神,從專業精神里去掉行政化導向,根據專業發展的需要來確定事業單位的發展方向,真正讓每個事業單位和從業者做到有“事”可干、有“業”可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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