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言論的邊界與行政執法的境界
www.fjnet.cn?2012-03-02 08:08? 范子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央視《新聞1+1》2012年2月28日播出《網絡“謠言”,止于何處?》,2月19日,某男子在網上發布消息稱河北保定一家醫院發生非典疫情,由此被勞教兩年。據悉,關于網絡謠言處罰,各地判例差別較大。法學專家徐昕稱,2年勞教處罰偏重。(2月28日央視) 誠如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陳碧所言,“對謠言不加管制是危險的,但對謠言的過度打擊,卻是更加危險的,對于網絡謠言的界定同樣如此。”形形色色的造謠、傳謠,混淆視聽,擾亂社會,廣大同樣無不深惡痛絕,堅決支持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作為公民個體和社會團體,無論是在現實社會,還是在網絡世界,都應當加強自律,客觀、理性發言。畢竟,言論自由必須有個邊界,突破了這個邊界就適得其反。 “非典造謠者”劉某某被勞教兩年,不僅引發廣大網民的廣泛關注,也受到有關專家的高度關切,大家既認為該懲,同時又普遍覺得處罰過重。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網絡造謠,何以反而讓大家“同情”、專家“說情”?說到底其中有一個執法境界的問題,一方面要嚴格依法執法,在尊重事實、法律的前提下,做到罰當其罪、罰當其責;另一方面,要分清有沒有主觀惡意,有沒有客觀的值得從輕處理的情節;同時,行政、執法者有必要保持應有的謙抑、自省和自責。 “非典謠言”的出籠,并非完全空穴來風,19日出現有關非典的傳言后,有關各方的回應一直語焉不詳,直到25日才宣布確診為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或許是技術條件限制,或許是主觀原因導致,反應不及時、信息公開不夠,才令“非典謠言”繼續傳播、發酵,引發公眾猜測甚至恐慌。倘或第一時間發布消息、跟蹤播報專家診斷檢查結果,就完全可以避免這次“謠言疫情”的傳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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