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飯碗”焉能成為“慰問品”?
www.fjnet.cn?2012-01-16 14:59? 任小康?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有爆料稱,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16名未參加考試的考生卻被最終錄取。11日,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認爆料大部分內容屬實,但認為是“簡化手續和工作不細致導致的誤會”,還公布了16人錄取依據。其中1名考生楊某因為父母是援藏干部,父親援藏20年后回到烏蘭察布市任農牧局副局長,因癌癥于2009年去世,母親多病需要照顧,于是給予了“特事特辦”的照顧錄取,但是不占用公開招考的名額。(1月13日《新京報》) 在河北鹽山縣,事業單位的“銀飯碗”被當做獎品,以“縣長特別獎”的名義發給縣里的幾位局座;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它又變成了“慰問品”,用以照顧安撫因病去世副局長的家屬。說白了,還是在拼爹,前者拼活爹,后者拼死爹,雖然官爹已逝,可權力的余溫依然燙手。 其實,在公招考試中,給予部分公職人員子女一定優待,非沒有先例。在公安機關的招考公告中,均可見一些對公安民警子女的加分政策,而這些優待政策為何能得到公眾普遍認可?有三個因素不可或缺:一是符合《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二是嚴格限定條件,考生必須是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三是程序公正透明,即便是烈士子女,仍必須通過考試的選拔,優待政策并非沒有底線。 然而,烏蘭察布市前農牧局副局長并非因公犧牲,其子憑什么得到優待?而且還“特事特辦”,連考試都免了,其公平何在?即便他家真的成了困難戶,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的救濟渠道進行幫扶,而不應該拿納稅人供養的“銀飯碗”當慰問品,想必在烏蘭察布市,比楊家更需一個飯碗的家庭還大有人在吧。在筆者看來,送“銀飯碗”之舉其實不是照顧和體恤,而是侮辱逝者,公開嘲諷其子無能。更值得追問的是,按照烏蘭察布市人社局的解釋,楊某的職位“不占用公開招考的名額”,意思是,特事特辦的都是私下進行的,那么,當地還有多少人通過特事特辦的方式悄悄端上了“銀飯碗”? 拼活爹也好,拼死爹也罷,其實都是赤裸裸的權力自肥行為,而其負面效應也并不會因為公眾的惻隱之心而弱化。一方面,將加劇“底層固化”。在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舉步維艱的背景下,每個官員或其家屬都可以刨出N個理由自稱困難,倘若烏蘭察布市體恤干部送“銀飯碗”的“優良傳統”一代一代接力下去,當地還有多少事業單位職位能公開招考,還有多少“農二代”“窮二代”能通過這個通道上升?另一方面,“蘿卜招聘”不斷變換馬甲粉墨登場,給原本就遍體鱗傷的公招考試不斷抹黑、撒鹽,長此以往,公招考試的公信力乃至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都將“傷不起”。 日前,國家人社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盡快實現公開招聘全覆蓋;積極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檢查,遏制和防范進人上的不正之風。盡快是多快?檢查能積極到什么程度?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用實際行動給公眾一個答復,而烏蘭察布這次招考就是一個檢驗成果的樣本。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1-07]貪官何以能在事業單位“上崗”
- [ 11-04]事業單位招聘“不拼爹”更要靠公開
- [ 08-29]事業單位崗位怎能成為“獎品”
- [ 08-26]“事業單位”的核心問題是權力自肥
- [ 08-09]事業單位改革有賴于充分培育社會力量
- [ 06-22]事業單位績效新政須防誤傷公益性
- [ 05-04]蘿卜招聘頻出呼喚事業單位改革提速
- [ 04-11]必須充分估計 事業單位改革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