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擴容”不如醫治“病根”
www.fjnet.cn?2012-01-11 16:24? 林 蕭?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全國人大著手修改職業病防治法,其中最為關鍵的一環就是對職業病定義的修改,并將隨之帶來職業病目錄的“擴容”。諸如過勞死,長期視頻作業導致的眼部損傷、職業性腰背痛、頸椎病、鼠標手等白領易患疾病都有望納入職業病目錄。(1月10日《成都日報》) 不可否認,即將“擴容”的職業病目錄,將過勞死、頸椎病、鼠標手等多種疾病予以“接納”,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說,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企業員工的人文關懷;從法律的層面說,也體現了立法的進步性與包容性,如果能得到全面實施,必將給廣大勞動者帶來切實有效的法律保障,顯然具有進步意義。 任何法律法規的出臺,都需要經得起公眾和時間的檢驗。關于職業病防治,早在2002年5月1日,我國就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規定了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條款,然而事實證明,我國的職業病防治進程一直都處于邊緣狀態,防治效果并不理想。自2000年以來,我國職業病報告病例總體呈上升趨勢,衛生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共診斷各類職業病11519例,2008年為13744例,2009年為18128例,2010年高達27240例,其中塵肺病例與2009年相比增加了64.3%,是2000年報告病例的1.6倍。職業病發病人數不斷上升,除了一些企業法制觀念淡薄、社會責任感不強外,更重要的是與政府部門的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密切相關。倘若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層層落實,職業病發病率必然會大幅下降,又怎會出現逐年遞增的怪狀? 關于職業病的危害,衛生部以及眾多專家、學者已經給出了權威論述,筆者不再贅言。職業病同其他疾病一樣,都重在以“防”為主,國家無論是出臺還是修訂《職業病防治法》,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最大限度減少職業病發病人數,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加強監管,自上而下形成強有力的執行力,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實,才能收到成效。否則,在現有的法律尚未得到很好落實的情形下,即使花再多功夫去討論、修改,也只能是一只表面光鮮的“花瓶”,經不起現實的推敲。 因此,新修改的職業病目錄即將“擴容”,雖然具有積極意義,但其最終落實情況才是公眾最為關注的焦點。建議全國人大在修改法律法規的同時,更多地從監管、執行、處罰等環節進行全盤考慮,比如對相關部門嚴格要求,對于執行不力行為嚴厲懲處,同時簡化職業病診斷程序,為職業病患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援助和法律援助,惟有從根源上找準這些“病根”并徹底醫治,才能真正彰顯法律法規的尊嚴。很顯然,這一點不僅適用于職業病,對于更多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及修訂都應具有借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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