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山東鄄城縣彭樓鎮有人反映當地上百名小學生被從課堂上趕出去,原因是他們的家長未繳納建設學校的集資款。對此,鎮教委主任回應稱系一伙刁民栽贓,教育局危房改造工程款只負責建教學樓,學校大門等由村民負責投資籌錢,捐資是自愿行為,不存在攤派集資。(10月11日《中國廣播網》)
毋庸置疑,村委會變相強迫村民給村小學建設教學樓捐款,實行攤派集資,并且對于沒有捐款的學生采取停課措施逼迫村民捐款,這種做法顯然是錯誤的,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應當無條件停止。其次,鎮教辦負責人稱不繳納捐款的村民為刁民,這樣的說法顯然在情感上也讓人無法接受,應當公開道歉。不過,以筆者對農村的了解,究其這件事發生的根本原因,根源其實不在于教育局,也不在于建房的學校,更不在于采取粗暴錯誤做法要求村民捐資的村委會,而在于我國教育投入不足,完全是教育投入長期不足惹的禍。
事實上拆掉已經成為危房的教學樓、圍墻、大門等建筑,重新修建教學樓和學校大門是一件符合民心的民生工程,完全是為了孩子著想和服務的大好事,所以村委會和學校才積極支持和奔走。按照目前的相關政策規定,尤其是村小學的圍墻翻修等非教學樓等建筑建設,資金由當地的村集體或學校自行解決,甚至連教學樓建設等項目也需要當地村集體或學校提供一定的配套資金,否則不予立項。說白了,一些教育系統的民生工程項目,只要村上和學校不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上面就不批準項目建設,一分錢資金都得不到,這也是大多數學校和村委會在沒有資金的情況下答應提供配套資金的根源所在,因為上面的項目工程對農村學校來說實在是太難得、太需要。
然而,絕大多數農村學校除了有限了行政撥款之外別無其他資金來源,尤其是村小學擁有的財政撥款本身只能勉強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根本沒有其他閑余資金投入學校建設。而廣大村集體,實際上就是村委會更沒有資金來源,能夠提供項目的配套資金來源只有兩條途徑,一靠全體村民集資,二是學習上個世紀農村的普遍做法,村委會大舉外債提供工程建設的配套資金。事實上長期以來我國鄉鎮和村級形成的龐大債務很大一部分來自教育欠債,是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為了發展當地教育,建設村辦小學,完成普九達標而借的外債。換言之,村委會強迫村民捐資建校完全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從這個角度說,學校和村委會威脅村民捐資建校的出發點和目的是好的,是積極作為,積極為村民和孩子服務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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