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民政部官員稱郭美美事件通過媒體曝光,一定程度上讓壞事變為好事,但媒體窮追猛打會傷害慈善事業。民政部官員稱今后慈善組織將從現在的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剝離出來,由民政部慈善司進行單獨監管。此外,官方表示將出臺企業參與慈善事業規范指南。(8月27日《京華時報》)
郭美美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盧美美”事件又是怎么回事?層層疊疊的迷霧,使慈善事業的公信力倏忽降至谷底。也許是急著讓慈善事業的形象觸底反彈,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徐建中拋出了“媒體窮追猛打會傷害慈善事業”的論調。
這個論調看上去很像總結陳辭,意圖大抵如下:你們媒體也追了也打了,現在已經沒啥人捐款了,你們該“見好就收”了!作為一個曾做了6年慈善新聞報道的新聞工作者,我覺得徐建中副司長這番言論,出發點錯了,結論更是“謬以千里”。
在徐副司長的潛意識里,新聞媒體對郭美美、“盧美美”窮追猛打,目的是為了搞臭慈善事業,所以他得出了“會傷害慈善事業”的結論,奉勸媒體“收手”。可事實恰恰相反,全國各大媒體之所以對郭美美、“盧美美”緊盯不放,打破沙鍋問到底,目的無非是為了曝光慈善事業的陰暗角落,挖掉滋生在慈善事業軀體上的毒瘤,挽救一些久病難醫的慈善組織。
徐副司長要媒體停止窮追猛打,怎么看都像是現代版的“諱疾忌醫”——這好比是一個病人身上鼓了個大包,醫生發現是個腫瘤,想把它切掉,他卻說:“曝光了腫瘤,壞事變成了好事,如果再下刀切割,會傷害我的身體。”瞧瞧,這該有多么可笑。
在我看來,徐副司長之所以不愿割掉這個“腫瘤”,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拿到了治“腫瘤”的藥。他表示,今后慈善組織將從現在的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剝離出來,由民政部慈善司專門進行單獨的監管。應該說,此舉也算得上是一種“制度的變革”,可這樣的變革能弄清郭美美、“盧美美”事件的真相嗎?能革除慈善組織信息不透明公信力不足的積弊嗎?這,依然有待觀察。
但不管徐副司長拿到了怎樣的“藥”,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他要求媒體停止對慈善丑聞的窮追猛打,都是不合時宜的。在現代社會,批評是媒體的天職,是社會進步的推動力之一。政府部門和官員要習慣于此,要善待批評并善用批評。媒體批評慈善事業存在的問題,說明公眾對慈善事業還是有信心和希望的。而不徹底查清問題真相就人為叫停批評,不但會扼殺公眾的信心和希望,還有可能讓慈善事業繼續蒙羞,喪失重建公信力的機會。
- 2011-09-02強制教師捐慈善款與錢的多少無關
- 2011-09-02行政強制“一日捐”是對慈善的戕害
- 2011-09-02劫貧式強捐倒置慈善責任
- 2011-09-02強行“扣捐”不是慈善
- 2011-09-02強制捐款捐不出慈善
- 2011-09-01“慈善過敏癥”背后是監督饑渴
- 2011-09-01“強制捐款”不啻于“強盜慈善”
- 2011-08-31以慈善之名“索票”損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