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重大突發事件,不能等到調查結果出來后才公布,而應及時發布事件進展,如此才能滿足公眾的密切知情需要。所發布的信息應當是事件的關鍵信息、核心信息,而不能是一些隔靴搔癢、在事件外圍打轉轉的信息。
重大突發事件該如何公開?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關于深化政務公開的《意見》,不僅為重大突發事件的公開指明了方向,更提出了理念、原則與方法。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按照這樣的要求,重大突發事件的公開,至少可以在這樣幾個方面做得深入到位一些。
按照重大突發事件的“黃金4小時”法則,信息公開如果能在事發后的頭4小時內進行,就能搶得輿論先機,成為最得力的輿論引導。事實上,有關猜測、質疑、謠言就是在這4小時內醞釀,在4小時內得不到求證后爆發的。我們常說要在“第一時間”“及時”發布重大突發事件的準確、權威信息,如果不能把握和尊重傳播規律,這個“第一時間”“及時”就失去了意義。
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不能擠牙膏,應做到主動充分。如果等質詢久了,才透露一點消息;如果只是問什么說什么;如果只是用單一渠道發布消息,不善用新興的重要輿論聚散地;如果發布頻度不高、跨度不長,諸多媒體和公眾的疑問得不到回答,那么,公眾的知情需求就得不到滿足。要做到充分,必得迅速組建專門的信息發布團隊,主動、全面、高頻次、多渠道、分門別類地把信息發布出去,才能令媒體公眾各取所需,想知盡知。
信息發布只有與公眾關切相吻合,才有力度,有質量。對于重大突發事件,不能等到調查結果出來后才公布,而應及時發布事件進展,如此才能滿足公眾的密切知情需要。所發布的信息應當是事件的關鍵信息、核心信息,而不能是一些隔靴搔癢、在事件外圍打轉轉的信息。關鍵時候,如果不是一些權威、有分量、掌握核心信息的人物來發布,那么發布者往往會答非所問,更引公眾質疑。
在這樣一個信息時代,重大事件一發生就會被放置于聚光燈下,各方眼光都在急切地高頻度地打量。如果信息發布是一只“不透明箱子”,公眾就越想知道箱子里裝了什么,越希望把箱子里的物件全翻出來看看。如果是一只“透明箱子”,一進場就一目了然,還有人在旁邊詳加說明,那么公眾在弄清事件原委后,就會轉移興奮點。
客觀地說,有些重大突發事件就是那只“不透明箱子”。那么,從它進入公眾視野的初始,就在公眾關切的目光中打開它,讓公眾看個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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