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陽光央企”不能淪為口號
www.fjnet.cn?2011-05-23 10:08? 馮海寧?來源:燕趙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國資監管者總是熱衷于央企內部監督。例如,2009年下發文件稱,央企領導的職務消費接受職工民主監督;2010年有關負責人又稱“央企領導的職務消費的情況要向職工公開,透明運行”。說來說去總是繞不開內部監督。難道不知公眾作為央企出資人有權監督央企嗎?
如今,在審計署揭發的丑聞面前,國資監管者似乎終于開竅了,歡迎媒體及社會各界監督。不過,面對一堆丑聞,這句話是否是應付輿論質疑和批評的一句口號,還需要觀察。因為媒體和社會監督是有前提條件的,但到目前為止,顯然公眾與媒體還不具備監督央企的條件。
首先,由于央企利潤流向和管理成本不透明,很難監督央企濫發福利和職務消費。公眾目前僅僅知道央企上交了一點紅利,而絕大部分利潤流向不透明、不具體,再加上管理成本不透明,央企濫發福利的空間就非常大。無疑,只有詳細公開成本和利潤流向才能體現出歡迎監督的誠意。
其次,由于央企高管權力不透明,公眾無從監督。無論是各種濫發福利的行為,還是職務消費,實際上都是權力缺少監督的結果。濫發福利究竟是誰批準的,經過哪些程序,公眾一概不知自然無從監督,當然央企想怎么發就怎么發。至于職務消費奢侈,更是因為權力不透明、缺少監督制約。
再者,由于央企薪酬福利不透明,社會難以監督。在我的印象中,多年前有媒體就追問央企薪酬和央企高管薪酬問題,國資監管者的回應是,適當時候公布,但至今未見公布,央企真實的薪酬福利今天還是一道謎,公眾如何進行監督呢?
在我看來,監督央企并不難,關鍵在于有關部門是否有誠意創造社會監督央企的條件。從根本上來說,治理央企濫發福利,除了央企自我監督、國資委監督、社會監督之外,還要改變政企不分和央企壟斷這些深層次問題——當央企沒有壟斷利性利潤,自然沒有了濫發福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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