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近日在第四屆復旦基礎教育論壇上,從種種怪現狀說起,痛批校園內外彌漫的“成功秘訣說”、“教授走穴風”、“教育謀官論”。對于時下教授的走穴之風,楊玉良說了一段親身經歷:他自己當副校長的時候,曾經參加過一個論壇,從主持人處得知一位大學教授40分鐘“出場費”高達20萬元,經濟學家尤為“吃香”。
有人說,一分鐘五千塊的“出場費”,體現了知識的價值,而且相比一些演藝明星,也不算很高;還有人說,教授服務社會,也談不上“走穴”。然而,有沒有想過,教授外出40分鐘就可賺20萬,還有誰愿意上沒有課時補貼(或最多一節課100元)的本科生課程,還有誰樂意花時間認真指導碩士生、博士生?再者,這天價出場費的背后,難道就一定沒有交易的動機——比如為利益集團代言等等?
由此可見,教授的“出場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事實上,這類出場費雖然可以體現教授的“身價”,也漸漸形成了某種“行規”,但終究是擺不上臺面的。類似的,還有在外兼職上課的收入、科研經費提成、經營公司的收入等等。前不久,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對一名化名“吳雨”的高校科研人員的訪問,吳雨在訪問中就提到,按照規定,從縱向科研經費(主要指政府科研項目)中只能提取10%作為管理費用,但是,他們卻不得不從科研經費中提出很大部分,作為參與項目人員的津貼,因為高校教師的薪酬組成就是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科研人員的崗位津貼需從課題中自行解決),如果沒有“外快”,他們的生計將面臨不小的壓力。
這就是走穴、兼職、提成等現象的根本原因所在:教授們要靠自己在課堂外的努力,去增加收入,進而“發家致富”。在筆者看來,要治理這種現象,就需要改變長期以來依靠教師自身創收解決待遇的薪酬模式,取消科研提成、經營提成,統一實行年薪制,將薪酬“陽光化”,并在此基礎上規范教授的兼職。
我國的近鄰印度,就在對教授實行高薪制度的同時,嚴格限制教授的社會活動。依照2004年的數據,相對普通城市工薪階層平均每月幾千盧比(1美元約合44盧比)的收入水平,印度主要國立大學的普通講師月薪都在1萬盧比以上,教授可拿到2-3萬盧比,但同時,幾乎所有的國立大學都有明文規定:無論是教授、副教授還是講師,大學教師一學年教學天數為180天,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校方還規定,無論有無授課任務,教師留在系里的時間平均每天不少于5小時。
事實上,從目前高校的財力看,已經有條件實行年薪制,而且,從辦學的基本規律來講,對于高校教師的考核,不適宜采用“計件制”、“工分制”——在“計件”與計算工分中,高校教授已經變為“學術民工”,學術理想與追求泯滅在論文、專利、經費之中。只有改變教授自己經營自己、把教育與學術作為賺錢工具的教育環境,才能樹立教育尊嚴與學術尊嚴,我們的校園才會涌現出更多的“授課達人”,而不是“演講達人”、“社交達人”。
(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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