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問題,仿佛是長期困擾北京,乃至我國一些特大城市交通和治安問題的“痼疾”。長期以來,政府有關部門采取的基本方針是打擊和重罰。雖有一時效果,但難以持續。究其原委,就綜合治理而言,警力畢竟有限。因此,不論“高潮”時打擊力度多大多狠,只要整治的重點一轉移,黑車便有可能死灰復燃。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光是打擊和罰款,可能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手段。要真正解決“黑車”問題,必須進一步作深入的分析。不是一味用強,而是充分運用政治智慧,制定合理且可行的政策,以求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首先,應該承認,“黑車”長期存在且屢打不盡,是因為其有需求、有市場。目前北京的“黑車”,大致可以分為3大類,如《北京日報》記者報道中提到的“機動車”、“摩的”和“人力三輪”。這三類“黑車”,各有各的“消費群體”。據觀察,非法運營的機動車,大多在偏遠地區公共交通不方便或者在有時間“空檔”的地方運營。“摩的”和“人力三輪”,大多在居民區活動,專跑短途,填補空間和時間上的“空檔”
報載,北京市市人大代表張風曾指出:“地鐵修到哪里,黑車就蜂擁而至到哪里”,問題的實質是居民小區的公交地鐵的接駁問題。尤其是近年來發展起來的“新城區”,地鐵是通了,但地鐵站到居住的小區還有一段路。接駁的公交車一般都比地鐵的末班車收車早,這就留下了“空檔”時間。另外,在居民小區密集的地方,老人、婦女到超市商場購物,買的東西多了,打出租嫌貴,這個空間上的“空檔”通常也由黑車來填補。
從供應的角度看,目前就業形勢仍然不盡人意,社會上的失業人員、閑散人員較多。加之車價(包括小汽車、電動三輪和人力三輪)比較便宜,現在獲得駕照也相對容易——客觀上有需求,而人力資源和勞動工具又不缺乏,因此,一個“非法經營”的“黑車市場”其實很容易形成,這也就是黑車累禁不止的“生命力”之所在。
上古神話告訴我們:鯀治水,一味地“堙堵”,結果失敗了;而大禹治水的成功經驗是疏導,他成功了。現在對于黑車的治理,道理可能也是一樣。人大代表張風提出的建議是:替代和收編,這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黑車市場的存在有其社會經濟基礎,因勢利導可能是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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