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頒布實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人才發展的戰略目標、指導方針、重大舉措。《綱要》稱,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圍繞事業單位行政級別的爭議堪稱由來已久,而由決策部門明確提出取消行政級別,這還是第一次。《綱要》的出臺,可以說為這一爭議畫上了休止符。要讓人才脫穎而出,要打破束縛人才成長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必須去行政化,在這一點上相關各方已形成共識。但是,取消行政級別的終極目的是去行政化,如果以為取消了行政級別則去行政化自然水到渠成,則屬太樂觀了一點。
《綱要》剛剛頒布,矢志不移追求“高校去行政化”的南方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即對媒體表示,此次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意義重大,但不能將其等同于大學“去行政化”,這只是“去行政化”的第一步,“因為沒有行政級別的人,他還可以有行政權力,可能還會阻礙教學科研的自主性”。朱清時認為,大學真正做到“去行政化”需要有三個步驟:第一,取消行政級別;第二,精簡行政機構,精簡行政人員;第三,讓行政人員都變成服務人員,而不是追求權力的官員。
浸淫教育界多年的朱清時此論可謂切中肯綮。高校等事業單位取消行政級別只是去行政化的第一步,要從取消行政級別開始通向去行政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說從社會呼吁到引起爭議,到決策部門痛下決心,直至最后取消,行政級別去除已是大為不易,那么要真正實現去行政化的目標,顯然將更加困難。去行政化難,究竟難在何處?難就難在行政權力主導一切已成痼疾。在事業單位,人們之所以對行政級別趨之若鶩,出現幾十名教授爭搶一個處長職位的怪事,就因為行政級別代表著權力,附麗著太多的利益。取消了行政級別,行政人員不再被稱為“廳長”、“處長”,但稱呼的改變是否意味著權力的隱退和利益的剝離?這才是最要害也最難改的問題。
細讀文本,《綱要》對這一問題并不乏呼應。如《綱要》提出,“對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全面推行職員制度”。然而,一個叫“職員”的管理人員,是否就一定比一個叫“廳長”、“處長”的管理人員能更好地為人才服務?我們從高校試行職員制度的實踐上也能看出一斑。從2000年開始,教育部在武漢大學等五所大學試點高校職員制度,而就在聲稱“效果不錯”的2009年,武漢大學爆出了兩名校級領導涉嫌受賄的腐敗大案。太陽之下并無新事,該案所暴露的仍是在事業單位內部行政權力受監督約束不夠的頑癥。
事實證明,事業單位去行政化必須依靠兩條腿走路:一是逐步削弱行政權力的主導作用,二是提高非行政人員的話語權。只有兩者并舉,才能徹底改變目前事業單位的權力格局,為人才的培育和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綱要》提出,“在科研、醫療等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這一結構下的民主治理方式如果順利建立,行政人員向服務人員的角色轉換會順利得多,行政權力主導的格局從此也將一去不返。
中國擁有世界數量最多的人力資本,只要如《綱要》所說,打破束縛人才的體制機制性障礙,人才資源優勢就會抵消其他所有不利因素,使國家和民族爆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取消行政級別只是一個開始,事業單位去行政化也只是一個開始,它代表我們正在認真檢討桎梏人才的枷鎖,這才是《綱要》超越文本、最讓人振奮的意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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