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戶經適房閑置兩年房主是誰?
國家新政規定,經適房購房人不得讓房子長期閑置,違規者將要按照有關規定收回。 昨天有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經適房長期閑置現象也普遍存在,甚至在一座經適樓上有28戶經適房閑置近兩年。(4月29日《大河報》)
經濟適用房資源非常有限,即使是低收入人員也得排隊或者搖號獲取。按說經濟適用房是困難者的急需房,利用率非常的高,根本就不可能閑置,此地扎堆的經適房無人住,而且兩年無人問津,可見此房主并非是真正的缺房戶。
最近這些年,經適房被富人占有,被權力占有的“丑聞”不少,只要有經濟適用房出現的地方,就有可能出現不當行為。如:鄭州市龍鑫苑小區有388套經適房,其中126套被鄭州市直某機關 “團購”,而這些購房者中,有人又將房子加價10萬元倒賣給“中低收入家庭”;又如:武漢的“六連號”和老河口的“14連號”,尤其是武漢“六連號”出現后,又在中號者中查出30多人不實購房。此經適房長期停擺,不能不說其中也有此類問題。
一些人謀取經濟適用房的目的在于謀利。經適房的價格與市場商品房價相差甚遠,有的相差十幾萬,有的相差幾十萬,能弄到一套經適房,等于中了一次大彩,一夜就能暴富。
這些房轉手就能倒賣,就能賺大錢,為何還讓其閑置?此中自有其原因,前些時候房價一直處于漲勢,有的地方一天一個價,早賣獲利少,遲賣獲利大成為不少賣家的心理。再則,經濟適用房出手有一定的年限規定,不到時間辦不到轉房手續,因而,還得等到成熟之后再作處理。
也許有人說此房無人住是種浪費,而對此房主來說根本就不是個事,他們有的是地方住,有的住房寬大豪華,誰愿意住這小面積的經適房。
28套經濟適用房近兩年無人住,究竟什么原因,只有找到那些真正的房主,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就能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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