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嬰兒只能叫“醫療垃圾”嗎?
www.fjnet.cn?2010-03-31 17:15? 舒圣祥?來源:中國網
我來說兩句
20條這是一條初看上去頗為令人震驚、細讀后卻又讓人感懷神傷的新聞:山東省濟寧市郊區光復河橋下出現15具嬰兒遺體!據初步推測,嬰兒遺體為當地某醫院處置不當、隨意丟棄所致。濟寧市衛生局辦公室主任鐘海濤介紹,初步調查,15具嬰兒遺體,可能是引流產或者病亡的死嬰,按法律規定,屬于醫療垃圾。(3月30日《新京報》)
將病亡嬰兒當醫療廢物處理,大概早已是醫療界毫無不妥之感的慣例性做法;可是,當這樣的醫療慣例以別樣的新聞面貌呈現在大眾眼前之時,卻經不起人類樸素情感哪怕一丁點兒認真的思考——細忖之下,寶寶居然成了“醫療廢物”、“醫療垃圾”,這豈能不令人感到驚詫甚至悲憤!
試想一下,假若去掉“嬰兒”二字,15具遺體同時出現在一條河里,那該是多么具有爆炸力的一件事。即便最后查明,其中無關任何刑事兇案,那至少也是觸犯了“侮辱尸體罪”,是要遭受法律與道德的雙重譴責的。可是,一旦加入了“嬰兒”二字,問題的嚴重性就要驟降三千尺。從當地政府部門的話語口氣里聽得出來,這只是一件醫療垃圾處置不當的極小的事情,甚至公安部門都不用介入,衛生部門查完了,批評當事醫院一下也就完事了。
假若死嬰果真是“醫療垃圾”,15具嬰兒遺體被棄當地居民的吃水河,確實充分暴露了醫療行業處置醫療廢物的違法普遍性。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引人關注的極端案例,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醫療機構,處置醫療垃圾都非常不正規,將醫療垃圾當生活垃圾處理已經算不壞,買賣醫療垃圾的事情也是相當普遍。國家推行的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相當程度上流于形式,一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被空置了。
相關新聞
- 2010-03-31生命尊嚴和嬰兒遺體一起扔掉
- 2010-01-26剛出生9天的嬰兒就捐出眼角膜
- 2010-01-18甲流嬰兒棄尸案醫院無過錯還不夠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