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執委,高級經濟師張曉梅今年準備了20條提案和建議。“實行家務勞動工資化,切實保障女性權益”是其提案之一。張曉梅在接受記者專訪時稱,老公應給做家務的全職太太發工資。(3月1日《華西都市報》)
張曉梅認為,一些全職太太在家做家務時很辛苦,可是有的人在家里的經濟地位非常低,想從老公那里要錢很難。但是,老公給做家務的老婆發工資就能夠解決問題嗎?我看未必,而且這樣做也不一定合理。
我們知道,婚姻的基礎必須建立在相互的感情基礎上。如果由法律規定,老公應給做家務的老婆發工資,夫妻間必須建立經濟關系,這豈不是在破壞夫妻感情,把金錢關系強硬地塞進家庭生活?
一旦老公給做家務的老婆發工資,在家庭就增加了另一層關系,即雇傭關系。這樣的關系,還并非是在參加社會經濟活動時產生的,而是在純家庭生活中產生的,必然異化現代家庭結構,對于構建文明和諧的家庭關系無疑是一種嚴重沖擊。老公再讓老婆加班加點做家務,也有了更加充分的理由。
如果老公收入低,又該如何給做家務的老婆發工資呢?法律在這方面做規定就不好辦了。總不能對收入不相同的家庭做不同規定吧?如果老公收入高可能更成問題,因為按照現有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財產共有,有的老公給做家務的老婆發工資可能只占其收入的一個零頭,剩余的難道就可以完全歸老公所有了嗎?這樣豈不是在損害全職太太們的權益?
靠實行家務勞動工資化來保障女性權益,并不是一個好主意。這樣做不僅不能改善婦女的家庭地位,可能還會更加惡化了她們的家庭地位。如果老公不給全職太太錢用,說明家庭關系已經存在了問題,解決的辦法應該是設法修復夫妻關系。假如女方沒有辦法解決這樣的矛盾,又無法繼續忍受,不妨解除婚姻關系,靠爭取家務勞動工資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而且,如果太太做家務實行工資化,那么夫妻雙方做別的是不是也可以“講價錢”呢?那樣,家庭生活豈不成了大市場,以金錢來維系的家庭關系,還能叫正常的家庭關系嗎?物化的婚姻關系畢竟非正道。
- 2009-09-25男女平等,農村婦女還有多長的路要走
- 2009-04-07“家丑不外揚”是對婦女的“雙重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