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未成年人被網絡感染,在網絡中迷失自己導致的犯罪越來越突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審庭副庭長李斌近日告訴記者,2008年,該庭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涉案的38名未成年人有37人的犯罪與網絡有關。
網絡魚龍混雜,存在很多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對新鮮事物的辨別能力不強,如無正確引導,很難抵御這些不良誘惑。
青少年沉迷于網絡,已成為一個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這除了網絡世界的吸引誘惑,與適合青少年休閑娛樂的活動太少也不無關系。中小學生們平時在家除了看電視和上網,少有理想去處;適合青少年的影視節目并不多,很多打著青少年題材旗號的電視劇或節目成人化傾向明顯,青少年都不愛看。吃飯、溫書、睡覺、上網成了孩子們放學后最主要的四件事。
如果沒有相當一大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化影視作品的出現,要想把青少年從電腦前吸引過來顯然很困難。網吧肯定不是未成年人該去的地方,但我們的城市中真正適合青少年活動的場所又有多少?別說根本就沒有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科技館等設施的農村,就是一些大中城市,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容量也很有限。即便是那些正常經營的青少年活動場所,不僅活動設施已顯陳舊,而且收費也讓那些并不寬裕的家庭卻步。
要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不僅需要家長、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相關部門重視青少年文化影視作品的創作,通過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鼓勵文藝工作者制作更多的優秀青少年題材文化影視作品。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建設也應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除了鼓勵學校和公共體育設施在假日開放各類活動場所外,還應將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建設和維護經費納入各級政府的預算。同時嚴禁青少年活動場所變更用途或將場地用于舉辦各種培訓班,保證青少年活動場所不受侵占。
青少年活動場所本來就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應該免費為廣大青少年服務。即便要收費,也只能是為了維持相關設施的正常運轉,決不能用于賺錢謀利,否則就失去了其公益本質。各級團委、少工委乃至街道、社區和學校也應該給予一定的人力、經費支持,定期舉辦各種活動,以豐富青少年的業余生活,把孩子們從電腦前吸引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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