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出席兩會的北大等5位大學校長代表就教育公平等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采訪。在談到學術腐敗問題時,華中科技大學校長李培根說:“坦率的講,當今可能有很多大學為了獲取某些資源,會對權勢、權威有一定的屈從,但是大學不應該對權勢、權威屈服。不論什么,在懲治學術腐敗的問題上,我們不能夠有任何的屈從。”
比起一些不痛不癢的回答,李培根校長的話可謂語驚四座,點到了問題的要害。但是,高校要不向權勢屈服,前提必須是去行政化,否則,也就是說說而已。
高校的學術腐敗如今愈演愈烈,有著多方面的原因,其中重要的一點是懲罰機制發揮不了作用。雖然教育部和高校出臺了不少懲罰學術腐敗的規定和條例,但這些懲處條例看起來有聲有勢,給人的感覺卻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欠缺實際的東西。原因即在于領導袒護,學者與學校結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因為學術不端行為的背后牽扯領導人的政績。不少造假者都是在某位領導人在任期間內被當作人才引進的,或者造假者本人就是一方領導,如果造假者被公開處理,就會讓領導人下不來臺。另外,現在各個學術單位競爭激烈,學者如果受到打擊,就會使單位的榮譽受損。所以,發生造假事件的單位也不愿意擴大事態。最后的結果就是,如果是教授,最多只取消其教授資格了事,其他一切照舊;如果有一定職務,則換一所學校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總之,代價很少。
這樣的處理當然起不了什么作用,相反,有可能還會助長學術腐敗。但從學術腐敗及其處理過程來看,權力因素被深深地卷入其中。現實中,學術腐敗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比如,學術資源分配體制不夠合理、學術評價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社會風氣和個人品行等,但將所有這些因素竄起來的一根紅線,則是權力。可以說,學術腐敗現象無不與某種權力在現行學術體制中的嚴重濫用有關。
中國現行的學術體制完全是以官本位為特征的體制。這種官本位或官場化了的學術體制,遵循的完全是官場中的以權力為資源、以利益為旨歸的權力游戲規則。在中國,高校首先被定義為行政事業單位,其次才是一個專家云集,從事教育、科研的學術團體,因此在管理上也由行政主導。誰掌握著某種權力資源,誰就可以為個人的晉升和發展,或為小集團的利益創造實現其某種現實利益的機會,也就可以無視甚至剝奪他人的利益和機會。近年曝出的幾起有影響的學術丑聞,大都和“學官現象”有關。
權力主宰學術,不僅會降低教師的獨立性、創造性,稀釋大學的活力和動力,使高校的大學精神和人文傳統日漸式微,工具性日益擴張,從而嚴重影響教育的品位和學術風氣;而且,官場腐敗必然會導致學術腐敗,也必然要包庇學術腐敗。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出路在于使權勢與學術脫離,高校要去行政化,同時讓金錢等現實的物質利益與學術相脫離。
當然,鑒于現行學術體制與官僚體制相結合甚至其本身就是官僚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學術體制的變革非朝夕可就之事,也不是學者能為之事,甚至也不是學校一家之事,不然就不會出現上文所講的“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情況,它最終的解決,還有賴于整個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但即便如此,如一些學者所說,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突破,高校的去行政化乃至學術腐敗也會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一是在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方面,政府“簡政放權”,轉變管理職能,特別是放棄實際奉行的大學教育和學術研究的“GDP主義”;二是試點與推行聘任制條件下的教授終身制,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在大學內部的學術事務上的較為廣泛意義上的“教授治校”;三是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學術規范體系與學術誠信系統,并適度引進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學術事務,以真正實現學術規范的制度化。(作者系《學習時報》副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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