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何海銘 通訊員 閩巡辦)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7月中旬至2015年9月下旬,省委巡視組對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峽出版發行集團、福建石油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省屬企業和福州市晉安區、閩清縣;廈門市思明區、集美區;莆田市城廂區、仙游縣;邵武市、順昌縣;龍巖市永定區、漳平市等10個縣(市、區)開展了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
省委書記尤權主持召開省委“五人小組”會議,聽取了巡視綜合情況匯報,研究了巡視成果運用和問題處置的意見,對下一階段的巡視工作提出了要求。尤權強調,要嚴格依照《巡視工作條例》開展巡視,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把握巡視的政治定位,堅持問題導向,緊扣黨的“六項紀律”開展巡視監督,發揮巡視監督利器作用。要分類用好巡視成果,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巡視整改推動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和27條具體措施落實,對整改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特別典型的,要嚴肅問責。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各巡視組巡視情況匯報,對運用好巡視成果、督促整改巡視發現的問題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地方、企業反饋了巡視情況,要求限期整改落實巡視發現的問題。
省委企業巡視一組巡視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重業務輕黨風廉政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流于形式,監督執紀問責不夠到位,失之于寬、失之于松,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國有資產管控機制不健全,有的權屬企業在資產出租、經營、轉讓、股權收購及改制中化公為私;財務等內控制度體系建設不完善,權屬企業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對境外資產資金管理缺乏有效監督;招標采購違規問題普遍,港口經營、營運車輛采購和舊車處置、工程建設等領域違規問題突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屢有發生,公款吃喝禁而不止,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仍然存在。選人視野不夠開闊,集團干部職工存在“近親繁殖”現象,干部競聘和檔案管理不規范,個別領導干部退休后繼續擔任顧問并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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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企業巡視一組巡視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原則性要求多,作針對性部署少,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深入扎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健全,紀檢監察力量薄弱,監督執紀問責不力;國有資產監管不到位,理財投資程序不嚴格,資產出租、企業重組并購等領域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涉嫌利益輸送,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規問題。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仍然存在,下基層流于形式,對權屬企業情況不夠了解,一些部門不作為、工作效率低下;公款吃喝、公款消費、公款送禮等問題時有發生。選人用人不夠規范,違規恢復個別人員的勞動關系,對權屬單位選人用人管理不到位,個別權屬單位負責人安排親屬在重要敏感崗位。
省委企業巡視二組巡視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重視,多年沒有專題研究,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沒有部署、沒有檢查、沒有考核;紀檢監察機構不全、力量薄弱,主業不突出,監督執紀不到位。股權投資、房產租賃、物資采購等重點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機制不健全,投資經營管理監督缺失,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涉嫌利益輸送。經費開支監管不夠到位,存在公款送禮、同城接待、變相公款旅游等問題,個別下屬單位分解接待支出,弄虛作假。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有的權屬單位領導人員執行任職回避規定不嚴,個別領導人員違規在企業兼職取酬。
省委企業巡視二組巡視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不夠,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夠健全,集團和大多數權屬企業沒有專門紀檢監察機構和專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監督力量空缺;物資集中采購、大宗設備采購、節目采購的管理以及廣電網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不夠規范,存在權力尋租空間和較大廉政風險。會議仍然較多,公務接待管控不嚴,開支隨意;集團領導到分公司調查研究較少,工作方法較為簡單。個別中層領導人員違規在外兼職取酬。
省委企業巡視三組巡視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黨的意識不強,重經營輕黨建,黨組織職能弱化、虛化,重大事項以經營班子會議代替黨委會決策;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聚焦主業不夠,監督問責偏寬偏軟;“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格,在企業并購中履職盡責不夠,一些項目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靠投資吃投資現象比較突出,侵吞企業利益;對權屬企業“四資一項目”監管不力,公司管控存在漏洞。違規發放各類福利,違規購買商業保險;公務接待審批流于形式,公款購買煙酒、公款送禮等現象仍然存在。部分領導干部及員工違規投資入股企業,個別領導人員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公開招聘企業領導人員制度執行不嚴格。
省委企業巡視三組巡視省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公司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措施不夠有力,對所屬二級企業黨組織建設不夠重視,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嚴格,違反程序投資非主業項目;對權屬企業監管存在漏洞,個別權屬企業重大項目經營、物資采購、房產租賃等均未實行招投標,存在較大廉政風險;個別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管理人員違規入股企業,侵吞公司利益。接待費開支不規范,存在公款購物送禮問題;濫發獎金、補貼問題突出,個別單位通過私車公租形式,變相為員工發放補貼。選任企業管理人員工作不規范,內部競聘工作隨意性較大,執行干部人事政策不夠嚴格。
省委企業巡視四組巡視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公司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廉政風險防控制度不夠完善,對領導干部監管存在漏洞;紀檢監察主業不突出,專職紀檢監察人員缺配;挪用鹽業項目建設專項資金,部分工程招投標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個別下屬企業財務管理混亂,重大資金使用存在漏洞,涉嫌為民營企業輸送利益。違規超額發放工資、補貼,個別領導違規在下屬企業兼職領取補貼;接待費報銷不規范,個別企業私設“小金庫”,公款購卡、公款娛樂消費。執行干部選任程序不規范,干部老齡化現象較為突出,檔案管理不規范,個別權屬企業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夠到位。
省委企業巡視四組巡視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組黨的意識不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對權屬企業管控不力;紀檢監察機構力量薄弱,執紀監督意識不強;個別領導干部靠鋼吃鋼,為親屬輸送利益,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送錢款和購物卡;個別下屬企業財務管理混亂,工程項目建設問題突出,存在重大廉政風險。違規超額發放工資、補貼,違規用公款購買購物卡、報銷領導干部培訓費用,接待費支出偏大,公款吃喝、送禮、公車私用比較嚴重。個別下屬企業執行組織紀律不到位,重大事項沒有及時向上級報告,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執行干部選任程序不規范,個別下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到位。
省委企業巡視五組巡視福建石油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的意識淡化,重業務輕黨建,黨委長期沒有召開會議議事;有的重大項目投資嚴重超概算,個別工程建設項目違規操作,涉嫌利益輸送;對營銷運營監管不到位,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公務接待不規范,審批手續不完整,個別下屬企業涉嫌用虛假發票報支接待費;違規購買紅酒、購物卡等,違規發放現金。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民主推薦程序不規范,選人用人公信度不高,個別干部涉嫌身份造假,權屬企業檔案管理不規范。
省委企業巡視五組巡視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集團黨委黨的意識不強,以領導班子會議代替黨委會議研究黨建等工作,紀檢監察人員兼職過多,監督力度不夠;個別重大項目投資嚴重虧損,工程建設領域違規操作問題比較突出,涉嫌利益輸送;個別單位違規私設小金庫。公務接待總量較大,審批不規范,個別下屬虧損企業接待費仍然較高;個別下屬單位利用食堂搞公款吃喝宴請,瞞報接待開支,有的將業務提成費列入接待費科目開支規避稅費,有的違規用公款購買煙茶酒等禮品;超標購置公務用車。干部選任基礎性工作不規范,企業領導到齡留任政策執行尺度不一,個別職員調離集團多年,編制和工資關系仍未遷轉。
省委縣(市、區)巡視一組巡視福州市晉安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干部頂風違紀問題時有發生,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紀委落實“三轉”要求不夠到位,主責主業不突出;建設工程領域管理不規范,工程項目規避公開招標等問題比較突出,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存在嚴重違規問題;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農村“三資管理”比較混亂。個別鄉鎮、單位違規借用下屬企業車輛、公車私用、違規發放津補貼;公務接待審批手續不規范,有的在下屬單位列支接待費;干部工作作風不實,有時急于求成、工作浮于表面。部分退休領導干部在社團兼職取酬,干部檔案管理和使用混亂。
省委縣(市、區)巡視一組巡視閩清縣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縣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有力,對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紀委主責主業不夠突出;土地使用、出讓不夠規范,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規問題,對違建問題監管缺失、整治不力;舊村復墾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強農惠農資金監管缺位。一些單位和部門違規發放津補貼,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個別單位公款吃喝、同城接待、頂風公款旅游;干部工作作風不扎實,有的職能部門和窗口單位存在“庸懶散”、“中梗阻”、慢作為、不作為等現象。部分領導干部在違規企業和社團兼職取酬,對到齡切線改非、退居二線干部疏于管理,干部檔案管理不規范。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巡視廈門市思明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區委落實主體責任的措施不夠有力,履行“一崗雙責”和壓力傳導不夠到位;紀委主責主業不夠突出;對國有企業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個別基層領導干部變相公款旅游;個別單位、鎮(街)超標、超編配置車輛,公務接待管理不夠規范,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工作還存在形式主義和走過場的現象,部分干部缺乏擔當精神,責任心不強。超職數、超編制配備干部;領導干部兼職取酬清理不夠徹底;干部檔案管理不夠規范。
省委縣(市、區)巡視二組巡視廈門市集美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將責任制檢查與其他工作檢查合并進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比較薄弱;紀委落實“三轉”不夠到位,監督執紀問責缺乏力度;征地拆遷補償監管不嚴,“窩案”“串案”多,涉案金額大;部分建設工程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投標。個別單位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和實物;部分鎮(街)長期占用、租用車輛,違規開支公務接待費。超職數、超編制配備干部,個別干部選任把關不嚴格、程序不規范,編外人員、干部檔案管理不規范。
省委縣(市、區)巡視三組巡視莆田市城廂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區委履行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夠強,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對干部的管理監督不夠有力,監督執紀力度不夠,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比較突出;個別經營性房地產用地虛假拍賣出讓,工業用地閑置較多,土地出讓金緩繳、欠繳現象突出;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未經公開招投標,經營性房地產建設市場管理不夠規范;個別領導干部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參與“兩違”建設。個別單位違規公款旅游、公款娛樂消費,公務接待不夠規范、公車管理不夠嚴格;少數干部擔當意識不夠、責任意識不強。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行政編制結構性超編,超職數配備干部,部分區直單位干部“高職低配”。
省委縣(市、區)巡視三組巡視仙游縣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縣委主動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識不夠強,壓力傳導層層遞減,部分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薄弱,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一些單位財務管理比較混亂;土地出讓、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突出。個別地方、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比較混亂,公款購買購物卡、公款送禮、公款旅游,接待費、會議費開支不夠規范;少數干部擔當意識不夠。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有的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為親屬調動工作。超機構規格配備領導干部,以“掛”代“任”安排干部,事業編制結構性超編嚴重。
省委縣(市、區)巡視四組巡視邵武市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市委主體責任意識缺失,紀委監督責任不落實;部分經營性土地出讓違反政策規定,有的搞虛假招拍掛,有的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部分工程項目暗箱操作,規避公開招投標;財政資金使用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一些單位在專項經費中列支接待費,個別單位公款消費、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巧立名目發放獎金、補貼。個別單位違規更換會計憑證,逃避巡視監督。超職數、超編制配備干部問題比較普遍,個別領導干部親屬的提任未按規定報批。
省委縣(市、區)巡視四組巡視順昌縣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縣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違紀違法案件仍時有發生;經營性用地出讓不夠規范,個別地塊高價收儲低價出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違規出借財政資金給私營企業;個別單位違規集資建房;部分工程項目直接指定施工單位,或以會議形式直接指定承包方。“三公”經費未進行預算管理,支出不規范;個別鄉鎮私設“小金庫”,套取公款私分。部分單位超職數、超編制配備干部。
省委縣(市、區)巡視五組巡視龍巖市永定區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兩個責任”落實停留于表面,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個別領導干部為他人謀利,引發腐敗窩案;部分項目用地出讓不夠規范,BT項目問題突出;財政資金管理不嚴;礦區安全監管不力。“四風”問題仍然存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熱衷“形象工程”,對民生關注不夠;干部作風建設仍需加強,“庸懶散推拖”等機關病仍不同程度存在。干部“團團伙伙”“親親疏疏”的現象較為突出,推選人大代表過程中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夠嚴格,“三超兩亂”問題突出,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清理不徹底,個別干部選任程序不夠規范。
省委縣(市、區)巡視五組巡視漳平市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市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對案件查處支持力度不夠,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一把手”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派駐紀檢組和鄉鎮紀委主業主責意識不強;工程建設監管不嚴,土地出讓領域問題突出,國有資產處置不當,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四風”問題反映較多,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較為突出,一些單位衙門作風仍然存在,小金庫清理不夠有力。個別領導干部黨性觀念不強,信奉“風水學”;個別領導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夠到位,干部群眾對選人用人反映較多,個別干部的選任提拔違反規定,“三超兩亂”問題仍然存在,干部人事管理不夠嚴格,機關超編、鄉鎮缺編現象并存。
巡視期間,省委各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移交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對巡視發現并移交的個別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有的已在巡視期間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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