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的《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中,對加強網絡用戶身份管理作了具體規定。網民用實名在后臺注冊、用昵稱在網上瀏覽,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這是維護公民信息安全和查處網上犯罪活動的必要之舉,也是社會公眾普遍要求通過立法完善的一項制度安排。 從公安機關提供的不少案例可以看到,由于犯罪嫌疑人和網站身份信息沒有登記或者登記信息虛假,導致違法成本低、取證查處難。發表人身攻擊性言論和欺詐性信息、散布謠言、充當“網絡水軍”等,已成為互聯網上的一大公害,給人們的生活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實行網絡身份管理,提高網上違法成本,提高網民責任意識,維護網絡文明秩序,既是實施網絡法治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對網民權益的切實保護。 當然,實施網絡實名制后,各個網站也必須相應進一步加強對網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力避網絡身份管理給網民個人信息帶來安全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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