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經國務院授權,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發布《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以下簡稱《愿景與行動》),明確提出支持福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互聯互通建設的重要樞紐。強化港口和機場門戶功能,完善鐵路和干線公路網絡,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港口建設、口岸通關、物流信息化等方面的合作,構建以福建港口城市為海上合作戰略支點、與沿線國家和地區互聯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陸空運輸通道網絡。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經貿合作的前沿平臺。發揮產業互補優勢,以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福建自貿試驗區)等園區為主要載體,爭取在拓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產業、貿易、投資合作領域方面率先突破,形成早期收獲成果。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體制機制創新的先行區域。以加快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為突破口,在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金融創新、改進監管服務、規范法制環境等方面先行先試,建立和完善政府間常態化交流機制、投資貿易促進與保護機制、融資保障機制及人文交流機制。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紐帶。以海外華僑華人和臺港澳同胞為橋梁,以媽祖文化、閩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共同文化為基礎,以民間交流為主體、政府間交流為支撐,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