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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8月1日,110報警臺在薌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邏中隊成立,其后“110報警臺”更名為“110報警服務臺”,走上維護治安與服務群眾并重的新路子。
1996年7月,公安部下發《關于加快城市110報警服務臺建設的通知》,對各地110報警服務臺建設進行了專門部署,要求地級以上城市必須在1997年年底前全部、開通110報警服務臺。
同年8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了全國城市110報警服務臺建設工作現場會,全面推廣“漳州110”“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四有四必”精神,要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打擊犯罪,服務人民并重。
會后,公安部下發了《公安部關于向福建省“漳州110”學習的決定》,掀起了全國城市建設110報警服務臺的高潮,極大推動了“110”工作的發展。同年,公安部與郵電部聯合發文,明確群眾撥打110電話免收費用。
資料來源:人民網《110報警服務臺建設及110接處警工作發展歷史沿革》
東南網記者 王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