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6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鄭宇)日前,市防震減災中心聯合市減災委、市應急管理局,在福州市第十一中學開展了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并進行了應急疏散演練。 散演練開始后,學生們在老師的指導下有序地疏散到操場。之后,市紅十字會志愿者為大家帶來急救知識演示,通過演示心肺復蘇、創傷包扎等,讓師生們了解更多急救常識。 目前,福州各大中小學每學期均定期開展各類應急演練活動。這些活動實際上是在給師生提供防震救災的知識儲備。通過大手拉小手,讓學生從小學習和掌握防災減災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學校應當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首先,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在地震發生時如何避險,并保持鎮定和安靜,注意聆聽老師的指令。 其次,學校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內容包括:確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規定學校各級領導和教職員工的職責分工;預定地震緊急避險方式,選好室內緊急避險處所;確定緊急撤離方式、路線和戶外避難場所;明確自救互救的方案和措施,以及對外求援的辦法。制定好地震應急預案后,還應針對預案規定的各種應急方案進行模擬演練,假設在各種地震災害情況下,進行緊急避險、緊急撤離和自救互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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