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縣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工作,云霄縣建立實行六項工作機制。 一是實行集中辦公機制。縣安辦牽頭成立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整治辦”),抽調縣應急局、海洋與漁業局、地方海事處、文體旅局、公安局海防大隊、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人員集中辦公,承擔整治活動綜合協調、督查、情況匯總等工作。 二是實行信息報送機制。專項整治期間,縣整治辦將不定期編輯專項整治簡報,推廣整治成效,要求各鄉鎮(開發區)每月向縣整治辦至少報送1條以上整治工作信息(含圖片或視頻),重大活動信息即時報送。 三是實行整治月報機制。從4月份起,要求各鄉鎮(開發區)每月25日上午下班之前,上報《2019年云霄縣鄉鎮船舶和大中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情況表》,并于8月6日上午下班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材料。 四是實行巡查值守機制。組織專人對鄉鎮船舶定位平臺實施定期值守、巡查,發現信號丟失、赴敏感海域作業等情況應立即予以處置并記錄備查;發現平臺系統不穩定等技術問題應立即聯絡當地設備供應商予以維護并報縣整治辦備案。 五是實行規范管理機制。建立落實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全面加強鄉鎮船舶日常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機構、人員、場所、設備、經費、職責和責任“七到位”,建立船名(船牌)規范標識、人員限額核定、抗風力等級核定、適航確認、編隊結對、進(出)港報告、航區報備、異常天氣預警、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訓、警示通報、約談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規范化管理工作臺帳。 六是實行明察暗訪機制。縣整治辦將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不定期明察暗訪,重點查糾船舶底數不清、海岸巡查監管缺漏、組織船舶拆解不力、平臺值班人員脫崗、工作情況報送不實以及“五項重點整治”不到位等問題,對工作流于形式、不到位的,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問責。(云霄縣應急管理局 羅元貞 石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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