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步”:寧德“9.16”菊池商廈火災事件輿情應對
2018-07-27 10:09:00??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錦星 我來說兩句 |
案例介紹: 2015年9月16日,寧德市蕉城區菊池商廈一花店發生火災,火災產生大量濃煙,并向二樓在園303名學童的幼兒園擴散。事件發生后,網絡輿情集中爆發,引發各界廣泛關注。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多家中央媒體及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等數家省級媒體就此次火災及災情善后處置工作進行了集中采訪報道。在寧德市各界的通力協作下,火災事件得到妥善的處置,沒有人員死亡。 知悉災情后,蕉城區第一時間啟動突發事件應對預案。蕉城區新聞中心網絡辦參加突發事件處置聯席會議,跟隨主要領導深入救災一線,現場處置。通過“一組、二報、三發布、四梯隊”的網絡輿情采研應對機制,有效管控輿情。即:通過蕉城區輿情監測組(一組)監控火災相關輿情;對輿情進行分研判,以《輿情直報》(紙媒)、《輿情快報》(短信/微信)的方式上報(二報);待領導批示后,撰寫相關新聞通稿,并立即上報區委、區政府,根據領導批示,在紙媒《三都澳僑報》、微媒“大夢蕉城”官方微信平臺、網媒“蕉城在線”新聞門戶網站上發布事件新聞通稿(三發布),安排蕉城四級網評隊伍在主要網帖下跟帖發聲,引導輿情走向(四梯隊)。期間,共上報《輿情快報》55條,《輿情直報》8期,《輿情研判》5期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新聞中心還安排全媒體記者及時趕赴現場了解情況,編寫新聞通稿,第一時間通過“大夢蕉城”微信平臺發布《蕉城區妥善處置一起火災事故》《蕉城“9.16”菊池商廈火災善后工作有序進行》《關于蕉城區東湖幼兒園審批程序及消防問題的說明》等新聞通稿,以正視聽。 針對火災中出現“已有一名兒童因火災死亡”“將孩童直接從二樓丟下”的謠言,新聞中心發布記者現場拍攝的視頻、照片,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查實造謠者,刪除不實網帖,及時安排網評員在相關網帖下做正面引導評論,并發布《2名在“9.16火災”中散布謠言的網民被蕉城警方行政拘留》的新聞通稿,澄清謠言。還在事件關鍵性節點發布《“9.16”火災蕉城區教育局局長等三人被停職》等多篇事件追責、處置性新聞通稿,在輿論引導方面注重搶占輿論制高點。 為了有效管控輿情走勢,新聞中心主動設置議題,組織宣傳身邊的平民英雄,發布《蕉城火災中的無名英雄——龍眼哥,你在哪里?》《見義勇為好市民,緊急關頭沖火場》等系列特稿,呈現“9.16”火災背后的英雄故事,引發網友熱議,傳遞正能量。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即時傳播、滾動傳播的特點,與市、區網絡紅人、微博大V、網評隊伍等聯手,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內多元次裂變式傳播事件最新動態,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將社會輿情轉變為正能量傳播,從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該案例還作為重大案事件輿情應對“三同步”(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成功案例,代表福建省參加“全國政法系統網上輿情三同步交流會”,并且代表福建省在全國進行經驗推廣。 案例創新: 在寧德“9.16”菊池商廈火災事件的處置與應對中,蕉城區新聞中心利用全媒體平臺,實現新聞團隊和輿情團隊的統一管理,與區內各部門有效聯動,及時發布新聞通稿、澄清謠言、管控輿情。在輿情引導時,主動設置議題,將社會負面輿情轉變為正能量傳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其他情況說明: 寧德“9.16”菊池商廈火災事件的應對案例作為重大案事件輿情應對“三同步”(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成功案例,代表福建省參加“全國政法系統網上輿情三同步交流會”,并且代表福建省在全國進行經驗推廣。 ?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