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共產黨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省委書記尤權同志明確提出,“堅持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讓社會更加穩定、更有秩序、更具活力。”這一論述正是認真貫徹共享發展的理念,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大舉措,這不僅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也是實現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集中體現了“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由人民共享”,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學習宣傳貫徹省第十次黨代會有關這一論述的精神,就是要求我們要以最廣大人民利益為根本坐標,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形成多元化社會管理和服務資源配置體系,促進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機制透明化和治理模式多樣化,全力構
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省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為實現“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提供堅實的保障。
一、堅持系統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將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三大機制協調起來,將多元的力量充分調動起來,實現“共同參與、共同治理、共同享有”,防止將人民利益虛化和空心化。要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政府主導作用、社會各方面協同作用、群眾主體作用,形成社會治理合力,促進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相互補充,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相互推動,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相互聯合,實現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要堅持人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創新多方參與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激發社會活力: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按照放寬事前審批、加強行為監管的思路,加快培育與現代社會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公益性、互益性社會組織;加快培育城鄉基層組織,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充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
二、堅持綜合施策,推進社會治理科學化。推進社會治理科學化,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工作,需要更加注重綜合施策,打好政策“組合拳”,理順實踐探索與開掘、政策轉化與牽引以及制度配套與保障三者之間的關系,構筑
科學、完善和高效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以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創造和諧因素。要把促進社會融合作為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提升社會組織化、互助化和理性化程度,防止導致或遷就社會利益異化、社會成員分化和社會矛盾激化。要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道德手段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性社會管理方式,依法管理、綜合施策,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形成在道德精神統領下權治、法治、德治相統一的治理體系。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從根本上、制度上提高黨和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確保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三、堅持依法治理,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牢固樹立依法治理理念,以法治精神為引領,充分發揮法治的保障、服務和促進作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自覺將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為衡量我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標準,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法治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突破口,逐步構建法治型社會治理模式,從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實現社會治理過程全面法治化,切實保障人民在政治、法律、機會、權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要以法治理念引導社會治理創新,通過科學、民主立法和立法的精細化,實現法律精神和法律制度對社會治理的精準發力、
精準施策,強化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的法律保障。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構建社會行為有預期、管理過程公開、責任界定明晰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通過依法治理來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確保社會治理活動都秉持法治精神,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四、堅持源頭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增強危機意識,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從源頭上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深層次問題,切實改變重事后處置、輕源頭管理的思想。要加強對各種風險源的調查研判,提高動態監測、實時預警能力,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對各種可能的風險及其原因都要心中有數、對癥下藥、綜合施策,力爭把風險化解在源頭。要始終重視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關口前移,通過先進理念與方法在基層的有效運用,在基層進行源頭治理。培育以尊重事實、推崇理性、強調精確、注重細節為主要特征的精準治理,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于社會治理全過程。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解決攸關老百姓幸福生活的住房、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實際問題,以扎實的群眾工作將社會矛盾消弭于萌芽狀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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