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會治理體制 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2016-12-26 19:45:2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蔡麗潔 我來說兩句 |
在中國共產黨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省委書記尤權同志明確提出,“堅持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讓社會更加穩定、更有秩序、更具活力?!边@一論述正是認真貫徹共享發展的理念,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大舉措,這不僅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也是實現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集中體現了“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由人民共享”,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學習宣傳貫徹省第十次黨代會有關這一論述的精神,就是要求我們要以最廣大人民利益為根本坐標,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形成多元化社會管理和服務資源配置體系,促進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機制透明化和治理模式多樣化,全力構 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省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為實現“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提供堅實的保障。 一、堅持系統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將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三大機制協調起來,將多元的力量充分調動起來,實現“共同參與、共同治理、共同享有”,防止將人民利益虛化和空心化。要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政府主導作用、社會各方面協同作用、群眾主體作用,形成社會治理合力,促進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相互補充,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相互推動,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相互聯合,實現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要堅持人民在社會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創新多方參與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激發社會活力: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按照放寬事前審批、加強行為監管的思路,加快培育與現代社會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公益性、互益性社會組織;加快培育城鄉基層組織,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充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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