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鄒順平 高清玉 李曉佩) 華安縣劉某彬、黃某玲夫婦冒充學校老師或財政局工作人員,謊稱畢業退學雜費,騙取人民幣近2萬元。18日,經華安縣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去年12月24日至今年1月26日期間,劉某彬伙同其妻子黃某玲在華安縣城關某出租房內,預先準備好筆記本電腦、手機、手機卡等作案工具,然后從葉某新(另案處理)處購買四川、江蘇等地的中學畢業生手機用戶電話。黃某玲冒充學校老師,謊稱畢業生可退學雜費,需向財政局咨詢后領取,劉某彬則冒充財政局工作人員,謊稱需要網上轉賬,要先在指定賬戶內存錢,才能領到退還的學雜費。至案發,兩人共撥打電話3794人(次),詐騙所得197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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