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3日,毛澤東為《新華日報》的題詞 翻開泛黃的舊報紙,1945年9月3日的重慶,紀念抗戰勝利的場景仍歷歷在目。 電力公司拉響解除警報長音,輪船汽笛長鳴達10余分鐘;軍艦上,101響禮炮響徹云霄;彩燈高掛,鑼鼓喧天;數萬人自發參加聲勢浩大的慶祝勝利大游行……人們的喜悅寫在臉上,掛在心頭。 關于抗日戰爭,我們習慣了紀念苦難,銘記國恥,不忘那一寸山河一寸血的艱難歲月。但不容抹去的是,在那浴血奮戰的8年過后,中國人民取得了最終的勝利,結束了百年的國恥。正是勝利,讓中國人有了站起來的基礎。 如今,70年過去,這一非凡的日子依舊讓國人心情激蕩。 從去年9月3日起,中國以法定紀念日的名義,紀念這場偉大的勝利。 1 歷史淵源 這一天,中國始終在紀念 去年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但這一天作為抗戰勝利紀念日,卻由來已久。 1945年9月3日,那是日本在投降協議書上簽字后的第二天,全國各地放假三天以示慶祝,當時的報紙《國民公報》這樣記錄當時的場面—— “遠遠的是軍樂隊奏著‘聯合國歌’,漸漸地出現了勝利大游行的隊伍,像一道洪流,在人造的兩岸緩緩流過。于是我們看見兩瓶杜松子酒,看見五丈來長的游龍,數不清的同業公會,雄糾糾的武裝隊伍。在這里面,服裝整潔的海軍,最受歡迎,流浪人多年沒有看見海,現在又引起他們對海洋的憧憬……” 那時正在重慶參加會談的毛澤東,專門為《新華日報》題詞:“慶祝抗日勝利,中華民族解放萬歲!” 我國八個民主黨派之一的“九三學社”,就是為了紀念抗戰勝利日,在這一天由“民主科學座談會”更名而來。一年之后,當時的國民政府以決議的形式,正式確定每年9月3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 1949年12月23日,新中國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但之后頒布的《政務院規定九月三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通告》中,卻提出了更改為9月3日的理由——“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于投降條約以后。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 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延續了將9月3日作為抗戰勝利紀念日的做法。 2014年,我國首次以最高立法機關表決的形式,確立了抗戰勝利紀念日,分析人士認為,這一做法將紀念日的安排從行政規定上升為國家意志,在法理層面更加權威,也更體現制度化。 除了確定紀念日外,中國還多次在9月3日舉辦抗戰勝利紀念活動。1995年與2005年的這一天,因為恰逢50周年和60周年,慶祝活動均在天安門廣場及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 “九一八事變、七七事變、南京大屠殺都是回顧歷史、紀念抗戰的日子,9月3日有什么特別的意義嗎?”,“為什么抗戰勝利紀念日不是8月15日,日本不是這一天宣布投降嗎?”,這些網友們曾經提出的許多疑惑,在這里都被一一解開。 今年8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9月3日中國將迎來抗戰勝利69周年。屆時,中國政府將舉辦紀念活動。 2 展現自信 抗日戰爭≠國恥 “在我國的教育體系中,有愛國主義教育,有革命傳統教育,有國恥教育,應該再加上一點,就是勝利教育。”中國抗日戰爭紀念館原館長王新華多次公開表示,“抗日戰爭≠國恥”。 在王新華看來,國人一提起抗日,總會想起“九一八事變”、南京大屠殺等國難當頭的日子,想起日寇鐵蹄的蹂躪以及國家和人民的苦難。“但是,勝利的日子一定要大張旗鼓地慶祝。犧牲了多少人,發生了多少慘案可不是戰爭勝利的標志。” |
相關閱讀:
- [ 05-14]省人社廳開展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活動
- [ 04-30]俄共建議設“蘇聯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普京或批準
- [ 04-20]朱紫坊走出的抗日戰爭海軍中將李世甲
- [ 04-20]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侵略軍 在福州兩次淪陷期間的暴行
- [ 04-20]福建華僑與抗日戰爭
- [ 04-20]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受降紀念館改造后開放
首次公開展出日本向中國投降原始視頻資料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