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
這兩天《環球時報》有一篇評論是這么說的:“中國人民應該容忍一定程度的腐敗,這是世界各國都不能完全解決的問題,重要的是把腐敗控制在民眾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內”,看完這個就不是什么傾倒、摔倒的問題了,直接暈倒才是正常反應。
話說腐敗問題確實是全世界的難題,而且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人類社會形態曾經完全解決過這個問題,在可以眼見的將來也很難徹底解決。
《環球時報》這段話蠱惑人心的地方在于偷換了概念,把一定會有腐敗的概念,偷換成了民眾因為這種現實就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腐敗。話說即使這個道理成立,您倒是給個數字啊?比如說到底有多少人的腐敗是大家可以容忍的?我記得前段時間有官員說腐敗的干部不到萬分之一,那大概就是600人左右。而目前來說,每年一個省查處的干部都不止這個數吧?或者您跟我說說每年腐敗的金額是多少才是能容忍的也行啊,一千個億還是一萬個億?您不能說我們需要容忍就容忍,然后還不說出一個可供容忍的標準。
當然,我估計誰也不敢說這個標準,因為這完全是胡扯。古語有云,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僅得乎下,高標準、嚴要求也不過是得到一個中不溜的結果,要是自己先給自己留下一個可以容忍的后門,往下的走向也就不堪問了。
實際上這種給腐敗尋找理由的活動也不是今天才開始的,在早些年就有經濟學家說,腐敗是改革開放必須支付的成本之一。這話其實在經濟學上并非沒有道理,而且如果沒有權力的尋租,很多實行雙軌制的做法不會得到更多的人指責,也就不會進一步完善法制、取消各種行業的進入門檻。但這句話的意思并不是說這個成本是心甘情愿的,只是被迫支付的而已。
作為一個正常人是不是應該容忍一定程度的腐敗?抱歉,對于這樣的事兒應該是零容忍才是。從道理上說,腐敗的胃口不會因為容忍而達到某個限度就停止,這種行為必然是那種不會饜足的。權力與錢都是越多越好啊。
主張這種容忍腐敗的論調更為險惡的用心在于,這是曲線要求老百姓做順民。您想想看,我們花錢養著政府的公職人員,他們應該做到的最基本要求就是清廉,結果這方面做不到,還需要老百姓容忍他們某種程度的肆意妄為,這種賤到極點的行為與思維方式肯定不是一個國家的主人翁應該具有的,只有皇權之下的順民才能條件反射做出的動作。
所以,這種言論并非是容忍腐敗,而是打算在精神上使我們的國家倒退、公民意識鈍化,此等妖言,真令人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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