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對我來說,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反思
www.shockplant.com?2012-04-28 16:17? 王地?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本次開庭案件中,多家國內知名俱樂部也卷入其中:大連實德隊副總隋信敏經與董事長徐明合議,送給南勇兩瓶價值2.66萬元的路易十三洋酒;云南紅塔沖A成功后,在慶功會上送給南勇一條金項鏈。庭審現場還聽到了不少耳熟能詳的足球界人士的名字:著名國腳鄭智為了轉會英超查爾頓,曾贈給南勇價值6萬多元的名表一塊;前女足主帥李霄鵬為了參加教練員培訓,給了南勇一塊價值4萬多元的勞力士手表。 中午12時許,庭審暫告一段落,南勇的辯護律師孫曉洋和高建飛走出法庭。面對眾多記者的“包圍”,兩位律師笑臉相迎,連稱“今天下著雨,大家真是辛苦了”,然后匆匆上車離去。 圍繞主體身份展開辯論 下午1時庭審繼續。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為南勇的主體身份認定問題。 檢察機關指出,南勇系體育總局委派任足管中心主任,同時擔任足協副主席,屬國家工作人員,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應以受賄罪論處。而辯方認為控方將南勇定為受賄罪屬主體不當,南勇有國家工作人員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兩種身份,足管中心主任和足協副主席兩職也并非委派,而是分別擔任。 圍繞本案的定性和犯罪事實,控辯雙方共進行了三輪辯論。記者注意到,控辯雙方席位上都擺著數摞厚厚的材料,足見雙方所作的準備。 公訴人宣讀公訴意見書中,記者注意到這樣一組數字:足壇反腐案歷時3年,被告人南勇在1998年至2009年12年間先后收受14個單位27次行賄,單筆受賄10萬元以上的有6次,其中包括洋酒、名表、項鏈、保健品、加油卡以及美元、歐元等。在指出被告人應負的刑事責任同時,公訴人也指出南勇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 “我的問題出在兩方面” 庭審中,辯護律師提出南勇有法定從輕情節:主動交代每筆受賄事實,有立功情節,南勇父親、妻姐主動退贓,希望法庭酌情考慮。 南勇作最后陳述時表示,對自己所犯罪行不推脫,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希望根據自首情節給予酌情處理。“對我來說,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反思。”南勇說,“我的問題主要出在兩方面:一個是中國足球的改革是在不成熟的條件下進行的,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某些懷揣利益者趁機鉆空子,腐蝕有關人員;再一個是自己沒能抵住誘惑,曾經的我也有防范、有底線,也拒絕了很多錢物,但最終還是沒有把握好自己。” 南勇說:“我經歷了‘天崩地裂’的過程,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積累了法律知識,今后要做個知法懂法的人。” 下午6時許,法庭庭審結束,當庭未宣判。(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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