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采最好女貪官”案折射房產管理弊端
www.shockplant.com?2012-02-22 15:28? 阮占江 趙文明?來源:法制日報 我來說兩句
起訴書披露犯罪細節 “2006年至2011年,被告人尹春燕單獨或伙同株洲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權屬與市場管理處副處長劉鴻剛利用管理株洲市房地產擔保公司的職權,超越國家規定的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以簽訂虛假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的形式,非法將株洲市房地產擔保公司共計9240萬元資金拆借給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營利活動,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里,《法制日報》記者看到了尹春燕和劉鴻剛的一些具體犯罪細節。 2007年,株洲一家公司的董事長田某找到尹春燕,請求她為該公司所開發大廈的10個自然人業主的分戶證提供幫助。在尹春燕的關照下,田某緩交了辦證的相關費用,并辦理了分戶證。為表示感謝,田某給尹春燕送上了30.5萬元。 據介紹,正因為這一“以權謀私”行為,使得這家公司“一房兩賣”得逞。由此,不僅造成了249戶小產權商鋪業主利益受損,而且也引發了一系列民事行政訴訟。尹春燕受賄案也因此逐漸浮出水面。 在株洲市中院的判決書上,記者看到,株洲市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曾于2008年3月4日、6月16日分別向房地產擔保公司借款400萬元、1100萬元。這家公司的董事長周某為感謝尹春燕對其借款及對其女兒的關照,先后送給尹春燕人民幣12萬元,尹春燕均予以收受。 此外,株洲市另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則于2008年9月1日、2009年1月8日、1月22日先后從擔保公司借款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為求得和感謝尹春燕對其借款的關照,該公司董事長蘭某先后送出現金4萬元。在收受他人賄賂后,尹春燕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給人方便,同意緩交數十萬元的手續費。 對此,尹春燕在其《悔過書》中寫道:“和發展壯大自負盈虧的企業一樣,我們肯定了擔保公司的房屋吞吐形式借貸取得高息。雖然固有資產實現了保值增值,但當時《放貸人條例》未出臺。這種擦邊球打得驚險,還擦得自己沾上了污點,收受了貸款開發企業的賄賂。”正是有了這樣的“創新機制”,“擔保公司現在年收入1200多萬元,規模和業績在全國也很有影響”。房地產企業也在國家嚴厲調控之下讓資金鏈可以“再飛一會兒”;而尹春燕等人也獲得了“心安理得”卻“無法回頭”的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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