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仰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東南網-福建日報3月12日訊(本網記者 周琳 楊毅涵 林侃/文 本報記者 鄭杰 關建東 林侃 新華社/圖)
蘭仰金:今年,福州將新增廉租住房829套、經濟適用房1000套、公共租賃房10000套、限價房21162套,還將改造23700戶棚屋區
讓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
“2011年,福州將新增廉租住房829套、經濟適用房1000套,公共租賃房10000套,限價房21162套。另外,還將改造23700戶棚屋區。”9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蘭仰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蘭仰金說,去年,福州動建了各類保障性住房31877套,全面完成省里下達的年度任務。今年,福州市將嚴格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套扶持政策及規費減免、稅收優惠等支持措施;積極開展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優先保障、均衡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等。此外,還將繼續推行配建政策,在集中新建公共租賃房的同時,在危舊房改造項目和較大經營性用地出讓合同中要求開發單位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房或廉租房,由政府指定單位定價回購。
多年來,福州市重視住房保障工作。1998年,福州率先開始實施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制度,2000年又啟動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2007年和2008年先后啟動限價房和經濟租賃房保障制度,這些都走在全國前列。目前,福州市基本構建了比較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
各種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對象也在不斷拓展。蘭仰金給記者列舉了一組數字:“最早,我們的廉租房保障對象為低保家庭,而2007年后,范圍拓展到低收入家庭,而且,這幾年準入門檻也在不斷降低,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年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準入標準在2007年時還是17000元和10平方米,到了去年則調整為30000元和13平方米。”與此類似,經濟適用房的保障準入門檻也已從2007年時的家庭年收入25000元、人均住房面積10平方米,調整為2010年時的38000元和14平方米。
蘭仰金表示,為讓新建的保障房能真正使百姓獲益,今年福州市將進一步調整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條件,對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公示符合條件的家庭做到“應保盡保”,同時抓緊制定出臺《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與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不同,公共租賃住房擬將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在福州城區有固定工作且繳納社保金達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范圍;具體保障標準有望在今年出臺。另外,今年,福州市將在首山麗景、聯建新苑、東部新城10號地等項目中積極落實省里下達的新建公共租賃房10000套的任務。
“作為主管部門,我們將堅持民生優先,在保障房供應方面做到應保盡保、持續拓展、公開公正;讓榕城的中低收入家庭充分實現‘住有所居’。”蘭仰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