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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地震難以確認身份遇難者將及時火化
www.shockplant.com?2010-04-16 11:35?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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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寧4月16日電 (記者陳國洲)為妥善及時處理玉樹地震遇難人員遺體,預防地震災區疫情的發生與流行,青海省民政廳15日制定了《青海省玉樹縣“4·14”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并報青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批轉下發有關部門和地區執行。
《意見》從9個方面就妥善處理玉樹地震遇難人員作出規定:
——遺體處理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尊重死者尊嚴,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并做好親屬的安撫工作。
——遺體處理由西寧市、互助縣、海晏縣、共和縣、同德縣、貴德縣、貴南縣、剛察縣殯儀館承辦。
——根據遇難者有效身份證件或經親屬辨認,能夠確認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門安排火化或土葬。
——既無有效身份證件也無親屬辨認,無法確認遇難者身份的,公安、衛生部門根據災區實際情況,要盡力對遺體進行編號、記錄、拍照、提取可供DNA檢驗的檢材,并由公安部門統一保管和檢驗,建立地震遇難人員身份識別DNA數據庫。遺體及時火化。
——遇難者經確認是外國人的,遺體由中國殯葬協會進行防腐處理,遇難者身份確認、通知、遺體運輸等問題按有關規定處理。
——遺體搬運和火葬,應當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參照衛生部有關技術方案進行。為避免因遺體腐爛造成環境污染,在遺體發現后應盡快完成相關鑒別程序并進行處理。
——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館。
——傷病員在轉移救治過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門指定當地殯儀館統一負責遺體火化工作。
——遺體火化后無人認領的骨灰,由救治地殯儀館編號后暫時保存。待災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后,救治地公安部門和殯儀館負責保存的遇難者相關資料、骨灰等再作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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