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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東南網-福建日報3月9日訊(本網記者 楊毅涵 整理)東南網網友嘩嘩流水:前兩年村里集資,準備拓寬村道。可至今修路工程還一直沒有動靜,村民紛紛議論說,是村干部把錢弄沒了,可是又沒有一點辦法。近年來,一些“村官”利用權力中飽私囊的新聞也時見報端。難道,就沒有有效的辦法來監督、約束這些村干部嗎?
全國政協委員李順堤:腐敗的“村官”雖是少數,但影響卻很壞。“村官”腐敗的原因很多,主要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出現“村官”腐敗的地方,往往存在同級監督困難,群眾監督不了、上級監督不到位、村務公開流于形式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在村級組織中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一方面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另一方面通過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尤其是對村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的監督,把村干部的工作和行為始終置于村民和社會的監督之下,達到有效遏制腐敗、促進農村社會和諧進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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